
2025年10月16日,新加坡警方(SPF)展開突擊行動,拘捕了11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於25至35歲之間,涉嫌非法持有及分銷電子煙。警方相信,這些人屬於一個跨境電子煙犯罪團伙,長期從馬來西亞走私電子煙入境新加坡,並在當地進行分銷,供應給本地居民。
行動當天,刑事調查局、警察情報局及特別行動指揮部的警員,在宏茂橋5道附近的一個停車場展開行動,當場截獲正在分發電子煙的團伙成員。隨後,警方又突擊搜查了兀隴路、甘柏路及惹蘭蘇杜克等地,包括該團伙使用的兩個儲藏點。此次行動,警方聯合衛生科學局(HSA)共查獲超過64,000支電子煙及其零部件,市值估計超過56萬新元。
此外,警方還繳獲超過1.6萬新元現金、多部手機、SIM卡及八輛汽車。這些車輛據信被用於電子煙的運輸和分銷。
被捕的12人將於2025年10月18日被控上法庭。其中四人將被控涉嫌違反《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第16(4)(a)條文及《1871年刑法典》第109條文,即「串謀持有電子煙以作銷售」;其餘八人則被控單純「持有電子煙以作銷售」,違反《1993年煙草法令》第16(4)(a)條文。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任何人士若進口、分銷、售賣或意圖售賣電子煙及其零部件,均屬違法。首次定罪者可被判最高1萬新元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第二次或屢次犯罪者,則可被判最高2萬新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附件A
行動現場照片



查獲的電子煙產品照片

(由衛生科學局提供)


被繳獲車輛的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隊
衛生科學局
2025年10月18日 凌晨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