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汉文博士(Dr Chua Han Boon Kenneth)因内幕交易被采取民事处罚行动
新加坡,2026年6月30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对蔡汉文博士(以下简称“蔡博士”)处以12万新元的民事罚款,原因是其在新加坡医疗集团有限公司(SMGL)上市期间从事内幕交易。
2022年9月13日,SMGL宣布收到TLW Success Pte Ltd(以下简称“要约人”)提出的自愿有条件通用收购要约(以下简称“要约”),旨在将SMGL私有化。当时,蔡博士既是SMGL的股东,也是其一家子公司雇佣的医生。
在SMGL正式宣布该要约之前,蔡博士是少数几个被要约人接触并告知私有化计划以及扩大SMGL业务意图的股东之一。蔡博士还被要求签署一份有利于该要约的不可撤销承诺书。在掌握了这些尚未公开的重大要约信息的情况下,蔡博士于2022年9月6日和7日共购买了21万股SMGL股票,累计成本为67,200新元。
蔡博士承认违反了《证券与期货法》(SFA)第218(2)(a)条,并在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的情况下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缴纳了民事罚款。此外,蔡博士还自愿承诺在两年内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
此次针对蔡博士的民事处罚行动是由商业事务局(CAD)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联合调查的结果。该调查是在收到新加坡交易所监管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 Private Limited)的举报后启动的。
补充信息
(A) 民事处罚制度 民事处罚行动并非刑事行动,不涉及刑事制裁。民事处罚制度旨在补充刑事制裁,为打击市场失当行为提供一种更细致的方法,于2004年初开始实施。
根据《证券与期货法》第232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可与任何人达成协议,由该人在承认或不承认责任的情况下,就违反该法第12部分的任何规定支付民事罚款。民事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该人因违规而获得利润或避免损失金额的三倍,且最低限额为5万新元(针对个人)或10万新元(针对公司)。
(B) 《证券与期货法》第218(2)(a)条下的内幕交易 《证券与期货法》第218(2)(a)条禁止任何掌握有关相关公司重大价格敏感信息的人员(且其已知该信息具有重大价格敏感性且尚未公开),以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认购、购买、出售或达成认购、购买或出售该公司证券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