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海外留学生的圈子又又又又讨论开了~
从下个月1日起,海外留学生们就不能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了!
而且从11月1日起,这个证明还直接被取消了?!

要按照以往海归前辈们的建议,回国是一定得去开这个证明的。
毕竟这个证明直接关系到回国后的诸多便利,从买房、户口、工作、职称或者买车等等,留学生都有一定“特权”。
现在居然说要取消了?难道留学生们的“优待”就这么原地蒸发了? 咱们还是来看下具体详情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网友:“还能买免税车吗?”
教育部在今早发布消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锤取消!

不过以下几个时间点还得特别注意一下:
1)11月1日 取消证明
2)10月1日 不再予以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有在9月30日之前就提交申请的,不受这个新规影响。
而10月1日以前,如果使领馆已经受理,最后开出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日期是在11月1日以后的,一样有效。

来源:知乎
但关键在于,证明取消了,那么之前需要这个证明才能进一步落实的那些福利,还给不给?
咱们来看下按照原规定,拿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海归们到底拥有什么特权~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可以称得上是“大开方便之门”了已经。 所以听到这个“取消”消息之后,留学生网友们的反应也很大: “什么?!取消?!我才办好!”

“取消了?那我们当年认证的钱呢?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免税车还能买吗?”


“那得怎么证明留学生学历的真实性?”

“以前的政策会变?”

总的来说,看到这条消息就是各种激动。
不过也有网友站出来澄清说,“取消”的关键不是在于什么“特权取消”,而是在于流程手续的“取消”。

这个网友分析的没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虽说取消,但相关的留学生的福利还是在的。
以下几种都可以作为证明:
1)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
2)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
4)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文件可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另外留学期限也有相应的文件可以证明: 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这样一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之后,最有利的群体应该是之前已经回国,但是有的忘记开证明的“早期海归”了~

不过在评论区也有被教育部的标题给吸引,“误入”的一类留学生:
“我竟然以为是现在回国留学生不需要证明了?!” 不过。。光是看标题的话,没仔细看还很很容易引起误会

你就眼快断个句,这个“证明”分分钟就能给误会成核酸检测证明。。。
原本就打算回国的留学生小伙伴表示瞬间遭到重击!很遗憾,此证明非彼证明。
现在留学生回国,还是得要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不过还别说,这里还真有可以注意的地方,比如近来回中国后各省市的隔离政策悄咪咪地就变了。
咱们来看下主要几个省市最新的隔离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国各省市隔离政策有变!
中国估计已经称得上是冠病大流行下的一片“净土”了~
截止16日,中国只有新增9起境外输入的病例。而本土病例,是已经连续32天都没有出现过了!!!

来源:8视界
有种就要解放的自由气息扑面而来!
要是新加坡也能这样就好了。。。估计有不少小伙伴此刻都是跟椰子君一个想法。
但他们也没有因此就放松警惕。
尤其是现在的病例又主要都是输入型的,所以各省市就针对各地方情况进行了部分隔离政策调整。
北京市(隔离至少14天)
原则上对入境人员集中观察 14 天,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观察后:
(1)对返回我市社区(村)的,继续进行 7 天健康监测。
(2) 入住我市宾馆酒店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观察证明,填报进京事由,登记在京联系人,接受酒店健康管理。
(3) 离京人员,没有异常情况可购票离京。
国际航班直飞北京入境乘客,详细入境流程:https://mp.weixin.qq.com/s/y9YsX6Fz8uJTc6lcSewr-w
自 9 月 3 日起逐步将经第一入境点分流的北京国际客运航班恢复直航。
有航班直接到北京的国家:
根据相关航班始发地远端核酸检测工作情况,自 9 月 3 日起,将先行恢复泰国、柬埔寨、巴基斯坦、希腊、丹麦、奥地利、瑞典、加拿大等 8 个输入病例较少国家至北京的 9 个航班。
北京航班熔断政策:
民航局将对所有直航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在严格执行航班熔断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
对单班运行实际输入病例达到熔断标准的,立即采取熔断措施,并在熔断期结束时恢复其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政策;
对单班运行实际输入病例超过 3 例的,入境点立即由北京恢复至指定的第一入境点;
严格控制直航北京国际航班客座率,并控制每日从首都机场入境的旅客规模;四是在严格旅客远端核酸检测和机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此类入境旅客实施严格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防范输入风险。
除上述9个国家的航班以外,其他国家至北京的国际航班,目前仍从 16 个指定点入境,旅客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之后就地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
第一入境点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解除医学观察后,人员进京前,需向居住社区报告,说明集中观察情况及进京日期。
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为:成都、长沙、合肥、兰州、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武汉共 16 个,其中武汉为备用入境点。
上海市(隔离至少14天)
目的地为上海市的入境人员,实施有条件的“7 天集中+7 天居家”隔离措施:
对目的地为我市、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且符合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条件(即被隔离对象一户一人或一户一家,或共同居住人承诺一起居家隔离)的入境人员,若本人申请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的第 5 天采样进行核酸检测。
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在第 8 天由各区安排专人专车从集中隔离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场所,实施 7 天居家隔离健康观察。结束居家隔离前,本人及其共同居家隔离人员均须再次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居家隔离满 7 天后解除隔离措施。
本人不愿意居家隔离或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为期 14 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9 月 12 日零时起,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实行“3+11”隔离转运措施:
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在沪集中隔离 3 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 11 天。即在定点 隔离的第 4 天,由三省安排专人专车将符合转运要求的相关人员,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三省目的地,继续实施 后续健康观察至 14 天期满。
对于在沪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核酸或抗体阳性、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等), 按照原有流程在沪排查诊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对目的地为沪苏浙皖外其他省区市的入境人员,在我市实施为期 14 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同时,我市将继续采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对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行动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护 的、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具备 居家隔离条件的,并经严格核定审批后,可申请实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
国际、港澳台航班,原在虹桥机场运营的,现全部转场至浦东机场运营。
广东省(隔离至少14天)
所有经广东口岸入境人员(含中转旅客,不含港澳台地区)实行核酸检测全覆蓋,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