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针对职场公平立法提22项建议

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针对职场公平立法提22项建议

政府接受劳资政委员会就职场公平立法22项建议 明年提交国会立法
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针对职场公平立法发表最终报告,提出共22项建议。政府已经接受所有建议,并会纳入明年提交给国会的新法案中。法案一旦通过,将涵盖本地四分之三的员工。
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针对职场公平立法发表最终报告,提出共22项建议。
政府已接受所有建议,并会纳入明年提交给国会的新法案中。法案一旦通过,将涵盖本地四分之三的员工。
委员会今年2月发表中期报告、提出20项建议后,收集了各方反馈,之后加入了两项新建议和修改了部分原有建议。
第一项新建议是:把职场歧视行为定义为“因任何受保护特征而做出对求职者不利的招聘决定”。受保护特征包括年龄、国籍、性别、种族、宗教、语言、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看护责任、身体残障和精神状况。
另一项新建议是:制定劳资政指导原则,就雇主给予残障员工合理的职场便利提供指引。例如:为以轮椅代步的员工提供适当的设施。
其他修订后的建议包括:支持雇主聘请残障人士和55岁及以上的年长者。原本的建议是:通过立法允许雇主在招聘时,优先雇用这两个群体,即使有其他同样符合资格或资格更佳的求职者。
最终报告也建议,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在处理雇佣纠纷时,重点应放在教育雇主正确的做法,并在可行的情况下修补雇佣关系,而不是以金钱赔偿为主。原本的建议是:鼓励各方在可行的情况下,寻找非金钱补偿措施如:重新雇用员工或发出道歉函。
其他建议包括:立法将涵盖所有就业阶段,包括招聘、在职和解雇;禁止雇主向举报职场歧视或骚扰行为的人采取报复行动;雇主须制定处理申述的程序,并应尽可能保护举报者身份;员工不到25人的小型企业在法令生效的头5年,将免受法律约束,但仍必须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政府会在5年内检讨是否继续给予豁免;违例雇主须支付多达三万元赔偿。
人力部长陈诗龙在记者会上说,委员会针对职场公平立法提出的建议是重大里程碑。
“在这套建议下,职场公平立法涵盖了95%的投诉。我要强调的是,调解仍是解决职场纠纷的第一步。职场公平立法加上现有的劳资政指导原则将共同促进更和谐与开明的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