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局长(金融监管)何恒心宣布,该局与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日前对新加坡瑞意银行未能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出现可疑交易,向当局做出可疑交易投报一事,对该银行前副总执行长斯里兰采取行动。
她今日在金融管理局与商业事务局联合文告说,该局在针对1MDB交易对斯里兰展开调查后,发现对方有发出可疑交易投报的理由,却因疏忽没这么做,因此判处斯里兰即日起禁止从事财务顾问工作10年,期间不能在任何由新加坡财务顾问法令管辖的金融顾问机构担任顾问、决策者及董事或股东。

何恒心。(新加坡金管局网站照片)
“商业事务局则向斯里兰发出24个月‘有条件警告’,期间必须向政府统合基金支付15万新元(约48万令吉),承诺不涉及犯罪活动并在1MDB课题方面配合调查,同时从2021年9月6日起4年内,不担任类似机构董事或职位。
“商业事务局是在和总检察署讨论后,以斯里兰抵触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第28B(1)条文和同一法令第27B(2)条文为由,向他发出刑罚。”
何恒心也指出,有关当局严正看待企业是否遵守该国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AML/CFT)条例,同时也重视这些企业是否做出可疑交易投报,并说金融管理局因瑞意银行未遵守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条例,才于2016年5月撤销该银行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