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局長(金融監管)何恆心宣布,該局與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日前對新加坡瑞意銀行未能就一馬發展公司(1MDB)出現可疑交易,向當局做出可疑交易投報一事,對該銀行前副總執行長斯里蘭採取行動。
她今日在金融管理局與商業事務局聯合文告說,該局在針對1MDB交易對斯里蘭展開調查後,發現對方有發出可疑交易投報的理由,卻因疏忽沒這麼做,因此判處斯里蘭即日起禁止從事財務顧問工作10年,期間不能在任何由新加坡財務顧問法令管轄的金融顧問機構擔任顧問、決策者及董事或股東。

何恆心。(新加坡金管局網站照片)
「商業事務局則向斯里蘭發出24個月『有條件警告』,期間必須向政府統合基金支付15萬新元(約48萬令吉),承諾不涉及犯罪活動並在1MDB課題方面配合調查,同時從2021年9月6日起4年內,不擔任類似機構董事或職位。
「商業事務局是在和總檢察署討論後,以斯里蘭牴觸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第28B(1)條文和同一法令第27B(2)條文為由,向他發出刑罰。」
何恆心也指出,有關當局嚴正看待企業是否遵守該國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AML/CFT)條例,同時也重視這些企業是否做出可疑交易投報,並說金融管理局因瑞意銀行未遵守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條例,才於2016年5月撤銷該銀行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