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名年龄介于33至69岁的男子,涉嫌分别涉及多起非礼或猥亵案件,将于2025年9月23日被控上法庭。
案件详情如下:
2025年6月25日,一名61岁男子涉嫌在汤申路某超市的装卸区,非礼一名36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画面,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并将其逮捕。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同日,一名48岁男子涉嫌在一辆公共交通巴士上非礼一名23岁女子。案发后,到场处理的警员当场将其逮捕。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同日,一名36岁男子涉嫌在后港21巷某超市内非礼一名12岁女童。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画面,于报案后7小时内锁定并逮捕该男子。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2)条文的非礼罪名,即对14岁以下人士犯下非礼行为。
2025年6月23日,一名45岁男子涉嫌在列车上非礼一名43岁女子。警方经调查后确认其身份,并将其逮捕。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6月12日,一名33岁男子涉嫌非礼一名8岁女童。经后续调查,警方于6月18日将其逮捕。进一步调查显示,该男子曾于2025年的另一时间再次非礼该名女童。他将被控四项《刑法》第354(2)条文的非礼罪名,即对14岁以下人士犯下非礼行为。
2025年4月11日,一名67岁男子涉嫌在某住宅楼的电梯大堂非礼一名15岁少女。警方通过调查及闭路电视画面,于4月13日确认其身份并将其逮捕。此外,该男子还涉嫌于2025年1月在同一地点对该名少女施以刑事暴力。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以及一项《刑法》第352条文的刑事暴力罪名。
2025年3月15日,一名54岁男子涉嫌在滑铁卢路某酒吧非礼一名44岁女子。案发后,到场处理的警员当场将其逮捕。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4年11月5日,一名68岁男子涉嫌在一辆公共交通巴士上非礼一名13岁男童。警方通过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及警方摄影画面,于次日成功锁定并逮捕该男子。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2)条文的非礼罪名,即对14岁以下人士犯下非礼行为。
2024年10月21日,一名43岁男子涉嫌在麦士威路某健身房内非礼一名33岁男子。警方经调查后确认其身份。他将被控一项《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根据《刑法》第354(1)条文,非礼罪可判处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鞭刑,或上述刑罚的组合。若非礼对象为14岁以下人士,依据第354(2)条文,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鞭刑,或组合刑罚。至于《刑法》第352条文的刑事暴力罪,则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最高15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对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态度,尤其针对那些伺机侵害无辜公众、威胁社区人身安全的嫌犯,将依法严惩。警方将继续与各类持份者,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公共交通营运商及社区密切合作,预防并遏制非礼案件的发生。
若遭遇非礼,受害者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远离嫌犯并立即报警。同时,尽量记住关键细节,例如嫌犯的体貌特征、衣着、案发时间及地点。
公众也应保持警惕,尤其在人群拥挤的场所。若目击非礼行为,或知悉有人受害,应立即向警方举报。此举不仅能震慑嫌犯,更能提供关键的证词。若嫌犯逃逸,旁观者应尽量记住其外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受害者与公众的迅速反应,将有助警方快速锁定并逮捕嫌犯,进一步保障他人安全。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22日 下午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