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破坏位于合乐路51座组屋草地前的捕鸟笼。(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声称自己没有朋友而感到孤独,看到受困动物能感同身受,新加坡一名男子两次破坏国家公园局捕鸦陷阱,放走4只鸟,于前日被判坐牢24天。
被告莫哈末尤斯林是在恶作剧干扰公共机构运作的罪名下被控,其余四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所犯罪行相当严重,虽然有些人会对被诱捕的动物富有同情心,但这并不能成为损坏诱捕器的正当理由或借口。
“作为一个社群,我们需要对某些事物进行管控。你不能让同情心凌驾于理性之上,从而不顾及自己到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为管理乌鸦等鸟类物种,新加坡国家公园局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通过强化诱捕和清除方法进行直接的数量控制。
根据法庭文件,公园局于2024年至2025年间,在全岛城市热点区清除了超过1万2000个乌鸦巢穴和2万只乌鸦。尽管如此,从2023年到2025年,公众有关乌鸦的反馈仍有所增加。
案情显示,一家受公园局承包的野生动物害虫防治承包商,在2026年3月1日至7日期间,在合乐路第51座组屋附近的草地上放置了一个捕鸟器,用于诱捕乌鸦。
3月2日约凌晨12时38分,被告在获警方保释期间,使用石块击打捕鸟器的号码锁,造成3只鸟从捕鸟器中逃脱。
害虫防治公司随后派人检查捕鸟器并更换新锁,但在同一天约晚间10时59分,被告再次破坏捕鸟器,并放走了1只鸟。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行为造成约4000元的损失,并影响了后续的抓捕效率。
主控官强调,阻碍政府机构办事的恶作剧行为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
被告则表示,自己没有朋友,一个人常感到孤独,当看到小鸟被困在鸟笼里,觉得它们很可怜,感同身受之下才想放走受困小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