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最高法院。(图:TODAY/Ili Nadhirah Mansor)
一名曾三次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IMH) 接受治疗的男子,因不满遭扣留而起诉心理卫生学院、保健卫生部及多个政府相关单位,遭法庭以滥用诉讼程序驳回。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名男子Frank Lee在诉状中说,希望能阻止“类似事情继续发生在其他新加坡人身上”,并要求法庭颁布禁令,让心理卫生学院“永远不能再拘禁任何人”。
高等法庭法官Andre Maniam裁定,Frank Lee的诉状不具合理诉因,部分行为更构成“令人震惊的滥用诉讼程序”。
法庭也要他向心理卫生学院支付4万7000元诉讼费,并向其他被起诉相关政府单位支付2万7000元。
因非法禁锢女子被捕
案情显示,Frank Lee在2024年7月因非法禁锢一名女子被捕,之后在同年7月到8月期间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治疗。他在同年11月到12月,以及2025年4月到5月,再度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男子在诉状中表示,他不寻求赔偿,因为“对我所遭受的伤害,根本不存在赔偿”。
他提起诉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在新加坡发生类似的事情”。
他也在文件中声称,精神病学“正在伤害人类”,甚至形容为“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骗局”。
他还写道,“始终清醒地意识到,在任何特定时刻,都有数百人正遭受着心理卫生学院人员的虐待”。
对此,心理卫生学院和其他被起诉的相关政府单位提出了申请,要求驳回男子的诉讼。
法官指出,男子的诉状并未提出合理的法律依据。事实上,诉状中的指控主要只是针对心理卫生学院,而非其他答辩人。
法官:男子只为引起注意
法官指出,他起诉其他政府机构并非出于任何合法目的,而只是为了引起注意。
例如,男子在诉状中写道,起诉保健卫生部,主要是为了让当局知道“心理卫生学院如何伤害新加坡人的健康”。
此外,男子起初也将总检察署列为答辩人,后来撤回对总检察署的诉讼,却保留起诉总检察长,并提出所谓“和解建议”,只要总检察长亲自阅读其诉状,并发电邮证明已阅读,同时支付他2万元作为“时间补偿”,他便愿意将总检察长移出诉讼名单。
法官指出,这显示男子实际上并无针对总检察长提出任何法律诉求,对方也并非案件必要或适当的答辩人,“原告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男子也向总理提出类似建议,不过将要求的“补偿”金额提高到5万元。
法官指出,男子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是基于有关当局认为此举符合个人健康和安全利益,或有保护他人安全的必要。
此外,法官指出,男子在针对书记官裁决提出上诉时,也要求最高法院将有关书记官视为“罪犯”,并建议将对方革职及展开刑事调查。
法官形容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若诉讼人不满主簿官裁决,确实有权提出上诉;但若利用上诉程序推动刑事调查、要求撤职或更换书记官,而非真诚寻求法律救济,则属于令人震惊的滥用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