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共计8名男子和4名女子(年龄在17至28岁之间)将于2026年5月25日至29日期间被起诉,他们涉嫌为了金钱利益,提供欺诈注册的后付费SIM卡。
初步调查显示,这12名嫌疑人每注册一张SIM卡可获得10至20美元的现金奖励。据称,这些订阅者在不同零售商处大批量申请并购买以自己名义注册的SIM卡,随后将其交给犯罪团伙的快递员。
根据《1906年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骚扰)法》第39B(1)条及第39B(2)(a)条,明知而向他人提供欺诈注册的SIM卡以便利犯罪并获取利益,最高可被处以10,000美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SIM卡被滥用作犯罪渠道的行为持严肃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打击通过转售、允许他人使用、协助他人注册或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持有多张SIM卡/eSIM卡的个人。犯罪团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和eSIM作为电信诈骗、非法放贷及色情交易等非法活动的通信渠道。任何被发现与此类犯罪相关的人员都将被追究责任。
在“设施限制框架”下,涉及此类“骡子”(mule)相关犯罪的个人——无论是在调查中被评估为有风险、收到警告、被处以罚款、被起诉还是被定罪——都可能被禁止办理新的手机线路,以防止进一步便利诈骗活动。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者以及诈骗团伙的成员或招募者将面临强制性鞭刑,最少6下,最高可达24下。 而通过洗钱、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凭据来协助诈骗的“诈骗骡子”,将面临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这涵盖了《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钱罪行、《计算机滥用法》下的Singpass相关罪行,以及《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骚扰)法》下的特定SIM卡罪行。
公众如欲了解更多关于滥用SIM卡的信息,可访问“滥用SIM卡罪行”页面。如果您怀疑或知道有人参与欺诈注册SIM卡,请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5月22日 @ 下午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