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共計8名男子和4名女子(年齡在17至28歲之間)將於2026年5月25日至29日期間被起訴,他們涉嫌為了金錢利益,提供欺詐註冊的後付費SIM卡。
初步調查顯示,這12名嫌疑人每註冊一張SIM卡可獲得10至20美元的現金獎勵。據稱,這些訂閱者在不同零售商處大批量申請併購買以自己名義註冊的SIM卡,隨後將其交給犯罪團伙的快遞員。
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第39B(1)條及第39B(2)(a)條,明知而向他人提供欺詐註冊的SIM卡以便利犯罪並獲取利益,最高可被處以10,000美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通過轉售、允許他人使用、協助他人註冊或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多張SIM卡/eSIM卡的個人。犯罪團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和eSIM作為電信詐騙、非法放貸及色情交易等非法活動的通信渠道。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人員都將被追究責任。
在「設施限制框架」下,涉及此類「騾子」(mule)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收到警告、被處以罰款、被起訴還是被定罪——都可能被禁止辦理新的手機線路,以防止進一步便利詐騙活動。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6下,最高可達24下。 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詐騙騾子」,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涵蓋了《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下的特定SIM卡罪行。
公眾如欲了解更多關於濫用SIM卡的信息,可訪問「濫用SIM卡罪行」頁面。如果您懷疑或知道有人參與欺詐註冊SIM卡,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2日 @ 下午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