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导致坐轮椅老翁跌死 护工司机各罚1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用来送坐轮椅者进车厢内的升降平台。(图:CNA)
护工和司机利用升降平台将一名坐轮椅的老翁送进车厢内时没有锁死轮子,导致轮椅升高后向后滑落,老翁后脑勺撞地而死。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来自缅甸的49岁女医疗保健助理Moe Thadar和67岁的新加坡司机Kwa Kim Seng,昨天(7日)在庭上承认一项疏忽行为导致死亡的罪名,被法官分别判处1万新元的罚款。
控状指出,两人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Active Global Home & Community Care(新加坡)工作。事发时,Moe Thadar已在公司工作了六年,而Kwa Kim Seng则工作了10个半月。
他们在2021年2月3日下午4点40分左右,在锦茂连路第31A座附近的老年护理中心将客户送到车上,以便将他们送回家。
受害人是76岁的Hassan Mohamed Karchi Arsan Osman,当时他是第二个被送上车的人。Moe Thadar将他推到升降平台上,以便能升至车子的高度再进入车厢。
Moe Thadar并没有遵守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锁定客户轮椅的两个轮子;Kwa Kim Seng也没有检查轮椅是否已锁定,在平台升高时握著轮椅,他当时背对着受害者,和一名同事聊天。
正当受害者的轮椅升至货车同水平时,Kwa Kim Seng没有确认货车内的同事已接手握住受害者的轮椅前便松手,导致受害者的轮椅向后滑并跌下,受害者的后脑勺撞到地面。
受害者被送往医院时已失去知觉,后脑勺流血。他在当天晚些时候被宣布死亡,死因是头部受伤。根据检察官说,受害人生前健康良好。
法官同意过失为一时疏忽所导致
审理此案的法官同意检方的观点,认为这是一时疏忽的过失,因此无需判处监禁。
若因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但不构成过失杀人,被告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