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2025年5月27日午夜前后,一名66岁的ComfortDelGro的士司机接单前往Boat Quay地区的Circular Road,接载53岁的新加坡籍乘客Phay Jet Loon及其未婚妻。这对情侣上车后便因饮酒而激烈争吵,甚至在行驶途中于后排座位动手推搡——Phay猛推未婚妻头部,未婚妻则掐他手臂。
司机多次劝阻:“你们别打了,不然我就让你们下车。”不料Phay非但不听,反而怒斥司机多管闲事,并在午夜时分猛踢司机座椅靠背,一拳击中其后颈,随后用肘部紧紧勒住司机脖颈长达10秒之久。
在被窒息的危急时刻,司机被迫猛打方向盘,将出租车从五车道高速公路的第四车道紧急变道至左侧路肩,期间多辆车辆超车而过,虽未发生碰撞,但Phay因剧烈晃动撞到车窗,最终昏睡过去。司机惊恐万分,在余下全程反复按压车内紧急呼叫按钮。
当车辆接近Serangoon目的地时,出租车公司及时响应。下车后,Phay的未婚妻支付了车费,并恳求司机不要报警,随后携他离开。
司机事后就医,确诊为颈部拉伤,获发止痛药及两天病假。Phay随后全额赔偿了约159新元的医疗费用。
检方求刑12至16周
检察官Daniel Foo指出,这是一场针对公共交通工作者的“非理性且持续性攻击”,不仅危及车内人员,更对高速公路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重大安全隐患。“这是一次针对脆弱群体、在脆弱部位实施的暴力行为,而受害者本身也处于行动受限的弱势状态。”
Phay曾于2001年因“故意造成伤害”获罪。其辩护律师Thomas Tham称,当事人当时“略带醉意”,冲突源于情侣争执,司机介入才引发后续事件。他强调Phay年事已高,与84岁母亲同住,唯一兄长已去世,并警告:“若入狱,他的健康状况恐将雪上加霜。”律师建议改判罚金。
法官裁定监禁必要,准予延期执行
沈婉琴地方法官指出,此次暴力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与无端攻击性质,为震慑针对公共交通从业者的类似袭击,监禁实属必要。法官认可Phay的悔过与赔偿行为,并允许其暂缓入狱,以便妥善安排母亲照护事宜。
根据新加坡法律,故意造成伤害罪最高可处三年监禁或五千元新币罚金,或两者并罚。最终,法院判处Phay监禁1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