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2025年5月27日午夜前後,一名66歲的ComfortDelGro的士司機接單前往Boat Quay地區的Circular Road,接載53歲的新加坡籍乘客Phay Jet Loon及其未婚妻。這對情侶上車後便因飲酒而激烈爭吵,甚至在行駛途中於後排座位動手推搡——Phay猛推未婚妻頭部,未婚妻則掐他手臂。
司機多次勸阻:「你們別打了,不然我就讓你們下車。」不料Phay非但不聽,反而怒斥司機多管閒事,並在午夜時分猛踢司機座椅靠背,一拳擊中其後頸,隨後用肘部緊緊勒住司機脖頸長達10秒之久。
在被窒息的危急時刻,司機被迫猛打方向盤,將計程車從五車道高速公路的第四車道緊急變道至左側路肩,期間多輛車輛超車而過,雖未發生碰撞,但Phay因劇烈晃動撞到車窗,最終昏睡過去。司機驚恐萬分,在餘下全程反覆按壓車內緊急呼叫按鈕。
當車輛接近Serangoon目的地時,計程車公司及時響應。下車後,Phay的未婚妻支付了車費,並懇求司機不要報警,隨後攜他離開。
司機事後就醫,確診為頸部拉傷,獲發止痛藥及兩天病假。Phay隨後全額賠償了約159新元的醫療費用。
檢方求刑12至16周
檢察官Daniel Foo指出,這是一場針對公共運輸工作者的「非理性且持續性攻擊」,不僅危及車內人員,更對高速公路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重大安全隱患。「這是一次針對脆弱群體、在脆弱部位實施的暴力行為,而受害者本身也處於行動受限的弱勢狀態。」
Phay曾於2001年因「故意造成傷害」獲罪。其辯護律師Thomas Tham稱,當事人當時「略帶醉意」,衝突源於情侶爭執,司機介入才引發後續事件。他強調Phay年事已高,與84歲母親同住,唯一兄長已去世,並警告:「若入獄,他的健康狀況恐將雪上加霜。」律師建議改判罰金。
法官裁定監禁必要,准予延期執行
沈婉琴地方法官指出,此次暴力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與無端攻擊性質,為震懾針對公共運輸從業者的類似襲擊,監禁實屬必要。法官認可Phay的悔過與賠償行為,並允許其暫緩入獄,以便妥善安排母親照護事宜。
根據新加坡法律,故意造成傷害罪最高可處三年監禁或五千元新幣罰金,或兩者並罰。最終,法院判處Phay監禁1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