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在周一(10月12日)表示,目前正在“密切监测”烟霾情况,并收集有关火点、火源及其对本地空气质量影响的信息。
此番表态是 NEA 在回应 CNA 关于在当前烟霾持续期间,是否将根据新加坡《跨境烟霾污染法》(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采取行动的询问。
NEA 未明确说明是否考虑针对当前的烟霾情况采取法律行动。
该机构表示,在 2015 年,其在六家公司的特许经营地上发现了火灾,并根据该法案向这六家公司发出了法律通知。
NEA 周一表示,针对其中四家印尼公司——PT Bumi Andalas Permai、PT Bumi Mekar Hijau、PT Sebangun Bumi Andalas Woods Industries 和 PT Rimba Hutani Mas 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因此,NEA 无法透露更多细节,”该局补充道。
什么是《跨境烟霾污染法》?
新加坡经常遭受邻国森林和泥炭地火灾引起的严重烟霾影响。
2014 年 9 月生效的《跨境烟霾污染法》允许当局对导致或促成新加坡烟霾污染的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即使其活动发生在海外。
根据该法案,当新加坡任何地区的 PM2.5 24 小时污染物标准指数(PSI)达到 101 或更高,且在接下来的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内,同一地区或另一地区维持在该水平或以上时,即被定义为一次“空气质量恶化事件”。
自 10 月 5 日以来,NEA 报告的 24 小时 PSI 在新加坡至少一个地区处于不健康范围。
然而,仅达到空气质量阈值并不意味着自动成立法律责任。当局还必须证明某个实体导致或促成了新加坡的烟霾污染。
被判定导致或促成跨境烟霾污染的公司,每天可被处以最高 10 万新加坡元(约 7.81 万美元)的罚款,上限为 200 万新加坡元。
该法律适用于在新加坡境内外运营的实体,包括那些纵容导致新加坡烟霾污染活动的实体。
该法还授权当局发布预防措施通知,要求公司采取步骤预防、减少或控制烟霾污染。
新加坡的个人和企业也可以针对因烟霾污染而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向责任实体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执法过程充满挑战,尤其是在识别海外火灾责任公司以及跨国获取证据方面。
自该法案颁布以来,尚未有人被罚款或起诉。
新加坡此前在 2015 年严重烟霾事件后援引了《跨境烟霾污染法》。
NEA 当时在六家印尼公司的特许经营地上发现了火灾,并根据该法案向其发出了法律通知。
随后,在 NEA 接受了两家公司的解释(称火灾发生时他们已不再与受影响土地相关联)后,针对这两家公司的调查被关闭。
在 2015 年烟霾事件发生十多年后,针对其余四家公司的调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