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1岁男子涉嫌触犯《防止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5A章,2000年修订版)(简称CDSA)及《电脑滥用法令》(第50A章,2007年修订版)(简称电脑滥用法令),将于2025年6月4日被控上法庭。
2021年6月,商业事务局在接获情报后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的银行账户曾收到30,208.73新元,这笔款项被合理怀疑来自一起针对外国受害者的诈骗案。
调查显示,该男子涉嫌于2019年6月与一名不明人士(代号为Person X)达成协议,允许对方使用其银行账户接收款项。当时,其账户共收到30,208.73新元的可疑犯罪所得,而他无法合理解释这笔资金的来源。
此外,在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该男子还涉嫌根据Person X的指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网上银行登录两名不同人士的银行账户,并从中转出共计121,595新元。
根据《CDSA》第47AA条,任何罪成者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最高15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电脑滥用法令》第3(1)条,任何罪成者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洗钱活动持严肃态度,将依法严正处理违法者。公众应拒绝代他人接收或转账款项的请求,以免涉及犯罪活动而需负上法律责任。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6月3日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