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岁前增益中心女职员,因同时照看 24 名孩童午餐时,对三名顽皮幼童实施拉扯、推搡、摔椅等暴力行为,于 10 月 28 日(星期二)承认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另一项控状被纳入量刑考量,最终被判监禁六个月。为保护未成年受害者,法官已下令禁止媒体披露被告姓名、案发地点及孩童身份相关信息。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增益中心任职,主要负责平日早上 7 时至下午 1 时照顾 12 至 13 名幼儿园学生。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1 时 45 分,因另一名老师临时请假,她需独自看管两个班级共 24 名学生用餐,现场秩序混乱成为冲突导火索。
监控画面还原了暴力全过程:一名五岁男童用餐后在教室内随意走动,被告见状发怒,上前抓住男童手臂用力拉至一旁,还将男童的椅子狠狠摔向教室角落;此时一名四岁女童突然起身,未按要求静坐,被告怒火更盛,先将前述男童拉到女童身边,再把女童的椅子摔开,喝令其站着吃饭,见女童未立刻服从,又强行将她拽向桌子,导致女童撞到桌角;随后被告再次拉扯该五岁男童,两次将他推向墙壁,男童摔倒时头部险些撞墙;附近另一名男童因疑似发笑被被告发现,也被拉出座位推向墙壁并摔倒;最后,当第一名五岁男童试图走开时,被告还喝令他将摔在一旁的椅子捡起归位。
事件次日(7 月 26 日),增益中心接到多名家长投诉,称孩子因害怕被告不敢去中心上课。中心随即调取监控画面,确认被告暴力行为后报警。
庭审中,被告为自己求情,称案发时因临时增加照看人数导致压力过大,且事后才发现当时已怀孕,情绪可能受孕期影响,但她明确表示 “这并非施暴借口”。她还向受害孩童及家长致歉,强调未造成严重伤势,承诺日后绝不再犯,恳请法官从轻处罚。
法官在判决时指出,孩童在集体用餐时出现顽皮举动属正常现象,被告作为专业照护人员,本应采用耐心引导的方式处理,却选择暴力手段宣泄情绪,其行为不仅对幼童身体造成潜在伤害,更可能留下心理阴影,违背了儿童照护者的基本职责。结合其施暴次数、针对多名幼童的情节,以及儿童保护的重要性,最终裁定六个月监禁的刑罚。
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对 14 岁以下儿童实施不必要的暴力行为,最高可判处 8 年监禁、8000 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教育界人士表示,此案再次提醒儿童照护从业者,必须严守专业伦理,即便面临工作压力,也需通过合理方式调节情绪,而非将孩童作为发泄对象。截至发稿,被告未透露是否会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