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阶段的职场公平法案前天在国会进行一读。法案列出解决职场纠纷的框架,求职者面试时遭到歧视可提出申诉,索偿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所有案件都会以闭门审理方式进行。一旦法案通过,职场公平法令预计后年生效。
在职场公平(纠纷解决)法案下,员工如果认为在职场受到歧视并掌握证据,应该先通过公司内部的申诉管道处理。如果无法解决,员工又有意愿向公司索赔,双方就得通过调解尝试解决纠纷以达成和解。调解失败的话,案件将交由法庭裁决。申诉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下的案件由雇佣纠纷索偿庭处理,庭上不允许律师代表,但可有工会代表。超过25万元的案件则交由高庭审理。
职总助理秘书长郑德源说:“例如好像有同事来做证人,说有真的有这种歧视的状况。还是录音、电邮,一系列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不然去法庭会有面对一些障碍。”
为鼓励被歧视者在证据失效前及时申诉,以及给予雇主事件不会旧事重提的保障,申诉者需在一定的时限内提交调解申请。如果在招聘过程的面试阶段遭到歧视,申诉期限是雇主发出通知日期后的一个月。由于双方没有雇佣关系,并在正式提出任何索偿申请前参与调解。在职员工有六个月的期限,至于已离职者,申诉期限是离职后的一个月内。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总裁郝硕说:“希望不要把案件推迟太久才上报,如果这个时间太长的话,那我觉得雇主可能很难有一些,比如说他们经过面试的一些数据,可能就会随着时间而流失,就不能更好地和雇员来达到和解的解决方案了。”
人力部表示,所有案件都会闭门进行审理,好让双方可坦诚分享看法,不必担心第三方在公共领域扭曲或夸大纠纷。
针对无理索偿,公司可申请撤销案件,雇佣纠纷索偿庭和高庭则能各自决定销案。提出毫无根据索偿的人或得支付诉讼费用,不能做进一步申诉,或在司法维护法令下接受调查。
同职场公平有关的立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国会已在今年1月通过第一阶段的职场公平法案。内容涵盖防止职场歧视的范围以及雇主的职责。一旦第二阶段的法案在国会通过,人力部计划在2027年落实职场公平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