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1 日,新加坡国家法院对一起令人不齿的案件作出判决,23 岁从事饮食行业的黄庆源(译音),因深陷恋物癖,在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18 日期间,多次窃取女性衣物并在公共场所实施猥亵行为,最终被判入狱 18 周。鉴于其在假释期间犯案,法官额外判处他坐牢两天。

黄庆源在法庭上面临偷窃和在公共场所作出猥亵行为等共计 10 项控状,他承认了其中两项,其余控状由法官在量刑时综合考量。案件回溯至去年 11 月 21 日晚上 9 时 30 分,黄庆源在小印度参加教会活动后,乘坐地铁前往金文泰。
在事发组屋,他乘电梯到达九楼,发现一间单位外走廊晾着一件价值 68 元的紫色裙子和一组价值 30 元的女性贴身衣物。黄庆源随即将衣物偷走,跑到 11 楼楼梯间进行自慰,结束后便将衣物丢弃。此后,根据控状显示,他多次返回该单位,持续偷走女性衣物,每次得手后都前往楼梯间实施猥亵行为,被盗衣物总值约 700 元。
调查还发现,黄庆源在裕廊东的一间组屋单位也犯下类似罪行。2024 年 12 月 18 日晚上 10 时,他下班后乘地铁到裕廊东,前往卓源路的一座组屋。在五楼,他看到一间单位外走廊晾着总值 180 元的吊带上衣和裙子等女性衣物,再次偷走衣物进行自慰,事后同样将衣物丢弃。
2024 年 12 月 19 日,黄庆源被捕,在录口供时对罪行供认不讳。他表示明知自己行为不当,但难以抑制用女性衣物自慰的欲望,还因害怕父亲责骂,不敢将衣物带回家。医疗报告显示,黄庆源患有恋物癖,不过病情与罪行并无关联。
控方指出,黄庆源对不同受害人作案,且有前科,再犯风险较高,因此恳请法官判处其至少 16 周监禁。这起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极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与社会风气,警示社会关注特殊心理疾病患者的行为管控,以及如何通过有效手段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后续社会对此类现象的防范举措及相关心理干预机制的完善,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