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纳活跃通勤小组建议,从2025年起要求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用户出示医疗证明,并调整时速和尺寸限制,给予一年过渡期。
为避免能行走的人滥用电动行动辅助工具(简称PMA),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3月5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宣布,交通部决定接受建议收紧行动辅助踏板车的使用。

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上路, 来源:联合早报
1. 电动踏板车新规:医疗证明成必需,过渡期保障用户适应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表示,PMA体积大、重量重,通常是脚踏车的六倍。因其用户多为行动不便者,PMA可在组屋底层和电梯内行驶,也是唯一允许在人行道行驶的机动设备。
马炎庆指出,新规定要求2025年起使用行动辅助踏板车需提供医疗证明,政府将修改相关法律,给予至少一年过渡期。陆路交通管理局将与相关机构评估其他证件,未来会公布更多细节,确保用户有足够时间适应新规定。
2. 时速限制从每小时10公里降至6公里
政府将收紧PMA时速至每小时六公里,相当于一般人快走速度(每小时四至六公里)。零售商需调整库存以符合新速限,但现有高速PMA仍可用于行动不便者,时速不超过六公里。政府将提供足够时间让零售商适应新规定。
3. 超标工具不准在人行道行驶
根据现行规定,装载重量超过300公斤、70公分宽、120公分长、150公分高的PMA不可以上公共运输工具。但有医疗证明的用户可获准在人行道上使用超标PMA。
参考资料:
1. 约2025年起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 联合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