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電動踏板車新規定:2025年起需醫療證明

2024/03/07   •   3971閱
2025年起,台灣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PMA)將實施新規定:需提供醫療證明,時速降至6公里,並限制尺寸。政府將提供一年過渡期,以保障用戶適應。詳看PMA新規定,了解醫療證明、時速限制及尺寸規範,確保安全出行。

政府採納活躍通勤小組建議,從2025年起要求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用戶出示醫療證明,並調整時速和尺寸限制,給予一年過渡期。

為避免能行走的人濫用電動行動輔助工具(簡稱PMA),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3月5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交通部開支預算時宣布,交通部決定接受建議收緊行動輔助踏板車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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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上路, 來源:聯合早報

1. 電動踏板車新規:醫療證明成必需,過渡期保障用戶適應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表示,PMA體積大、重量重,通常是腳踏車的六倍。因其用戶多為行動不便者,PMA可在組屋底層和電梯內行駛,也是唯一允許在人行道行駛的機動設備。

馬炎慶指出,新規定要求2025年起使用行動輔助踏板車需提供醫療證明,政府將修改相關法律,給予至少一年過渡期。陸路交通管理局將與相關機構評估其他證件,未來會公布更多細節,確保用戶有足夠時間適應新規定。

2. 時速限制從每小時10公里降至6公里

政府將收緊PMA時速至每小時六公里,相當於一般人快走速度(每小時四至六公里)。零售商需調整庫存以符合新速限,但現有高速PMA仍可用於行動不便者,時速不超過六公里。政府將提供足夠時間讓零售商適應新規定。

3. 超標工具不准在人行道行駛

根據現行規定,裝載重量超過300公斤、70公分寬、120公分長、150公分高的PMA不可以上公共運輸工具。但有醫療證明的用戶可獲准在人行道上使用超標PMA。

參考資料:

1. 約2025年起行動輔助踏板車使用者須有醫療證明,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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