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起橫跨 17 年的婚外情引發遺產爭奪戰!
有夫之婦巴雅特與情人賈加西亞維持長期關係並共同經商,男方多年資助其房貸、子女學費。
女子病逝後,丈夫愛德華與繼子傑森將情人告上法庭,指控其非法占有遺產。
法院裁定賈加西亞須歸還或賠償總計約 3.4 萬新元的財物,案件暴露複雜情感關係下的財產歸屬爭議。

跨越十年的情感與金錢糾葛
巴雅特與丈夫愛德華自 2006 年分居,2009 年與賈加西亞發展為情侶關係。
2012-2016 年,兩人在蒙古共同經營生意,由賈加西亞出資、巴雅特管理。
儘管 2014 年因資金挪用問題分手,但賈加西亞仍持續為巴雅特一家提供經濟支持:
生活資助 :承擔新加坡住所房貸、兩輛汽車(馬賽地、立勝)的月供;
教育支出 :支付繼子傑森(現 32 歲)在美新兩國的大學學費,累計超 15 萬新元;
臨終關懷 :2016 年巴雅特在西班牙病逝,賈加西亞以緊急聯繫人身份操辦葬禮並承擔費用。
遺產爭奪爆發:情人取走遺物引發訴訟
巴雅特去世後,賈加西亞多次前往其住所取走七件個人物品,包括名牌包、珠寶及汽車鑰匙,稱 「均為自己贈送的禮物」。2022 年,已獲遺產管理權的愛德華與傑森起訴,指控其非法占有:
爭議物品 :
四個設計師手袋(價值 2 萬新元)、三件珠寶(6800 美元 + 3750 歐元);
兩輛汽車(估值約 8 萬新元)。
關鍵證詞矛盾 :
傑森稱物品被 「擅自取走」,但法官發現其證詞與監控記錄不符 —— 部分物品系傑森主動交付,稱 「對未成年妹妹無用」。
法院認定,傑森當時未獲遺產管理權,無權處分遺物,賈加西亞需歸還或按購買價賠償 3.4 萬新元。
法律爭議:贈與財產能否索回?
法官指出,本案核心在於 「婚外情期間贈與的財產歸屬」:
動產歸屬 :若賈加西亞能證明物品為 「無條件贈與」,且巴雅特生前已實際占有,理論上屬遺產一部分;
親密關係影響 :因雙方存在長期婚外情,法院需考量贈與是否附隱含條件(如維持關係),但原告未能舉證賈加西亞 「以贈禮換取同居」。
最終,法院因原告無法證明汽車所有權歸屬,駁回相關訴求,僅支持三件物品的賠償主張。
社會反思:非婚關係中的財產風險
本案引發對 「婚外情財產糾紛」 的討論:
法律盲區 :新加坡未明確禁止婚外情,但婚外贈與可能面臨配偶追討。律師建議,大額贈與需簽署書面協議,註明 「無條件贈與」 或 「借貸」;
遺產管理警示 :遺產管理人需在被繼承人去世後立即清點財物,避免爭議物品流失;
情感與金錢切割 :心理諮詢師指出,長期婚外關係中經濟依賴易引發後續糾紛,「財務獨立是保護自身權益的基礎」。
「這不僅是金錢的爭奪,更是對一段複雜關係的司法清算。」 主審法官在判詞中強調,「法律無法評判情感對錯,但必須明確財產邊界。」
隨著跨國遺產糾紛增多,本案為類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參考 —— 即便存在長期資助,婚外情中的財產贈與仍需遵循法定程序,否則可能面臨追償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