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表律师没尽责 德士司机无法为15年前车祸索赔

高庭。(图:CNA)
本地一名德士司机在2008 年与一辆罗厘发生车祸,造成他重伤,因此起诉罗厘司机索取赔偿,但是他所聘请的律师全都没尽到本分,甚至他状告第一名代表律师疏忽也被驳回,他提出上诉,昨天(6日)获高庭批准。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原告Cheng Hoe Soon聘请的第一名律师Ezekiel Peter Latimer原定得在 2015 年 3 月底之前将起诉罗厘司机 Chua Yeo Meng一事定下来进行庭审,但律师没有在期限前完成,导致原告索赔被撤销。
原告过后聘请了来自S K Kumar Law Practice(SKK)事务所的律师对Ezekiel Peter Latimer提出诉讼,指他处理案件时疏忽,导致索赔被撤销。然而,在去年4月至8月的第二起诉讼过程中,原告所聘请的律师多次未能出席审前会议。在某些时候,杨耀辉(Charles Yeo)代表了原告出席身前会议,但他当时未持有效的执业证件。
根据判决书,Charles Yeo两次为原告出席审前会议,但因没有有效的执业证件而得展期。在去年5月的第三次审前会议中,更是没有律师代表原告出席。该律师事务所时候解释说, 本该出席会议的律师Foo Ho Chew因忙于家事法庭的其他事务而迟到,另外杨耀辉正在等待颁发有条件的执业证书,并表示将确保日后将按时出庭。可是去年5月23日的审前会议,仍没有律师代表原告出席,法庭再次展期。
去年6月14日,这次拥有有效执业证件的杨耀辉代表原告出席审前会议,而原告因四次会议展期所造成的浪费资源,被要求赔偿辩方3000元。 但之后的两次审前会议,SKK的律师均未出席。
9月27日,在H C Law Practice的律师Foo Ho Chew出庭,他当时并不是原告的律师。助理主簿发现Foo Ho Chew不清楚该诉讼的案件管理阶段,并以没有记录在案的律师在场为由,撤销了 Cheng 先生的对第一名律师的控状。
SKK 原本要求法庭检讨相关决定,但遭到拒绝。 该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0 月代表原告要求撤销索赔的裁决。 另一位助理主簿审理了此案,驳回了该案。
原告于是提出上诉,并聘请律师Foo Ho Chew为代表。
高庭法官认为SKK事务所律师的行为“显然是无礼和令人不满意的”,他们一再缺席审前会议“显然不可接受”。
法官表示,撤销原告的诉讼将导致他在交通事故中无法伸张正义,这完全不是原告的错,而是他的代表律师“无礼行为的结果”。
法官将听取各方解释以决定原告过去和现在的律师应为上诉支付多少适当的费用,以及他们缺席审前会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