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9日,23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 Yap Ching Gun(以下简称“Yap”)因参与投资诈骗案被判处七个月监禁及一鞭刑。
根据《1992年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CDSA)第51(1)(a)条,Yap 因涉嫌协助他人控制犯罪所得而罪名成立。他在该案件中负责从一名新加坡老人手中收取现金。
据悉,Yap 是通过 Telegram 被一名身份不明的人招募,负责从受害者手中收取资金。受害者被骗,误以为这些资金将作为投资资本存入一家名为“Maplerock”的虚假投资经纪公司。收取的资金随后被转交给一名 Yap 并不认识的男子。Yap 需对受害者至少 1,000,000 日元(约合 8,198 新元)的损失负责。
Yap 的判决标志着在修订后的 CDSA 法令下,首次对涉及诈骗活动的洗钱罪被告实施鞭刑。此前,随着 2025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法律修正案,针对诈骗“钱骡”的酌情鞭刑制度正式引入。根据修订后的法律,诈骗集团的成员或招募人员将面临至少 6 鞭、最高 24 鞭的强制性鞭刑;而通过洗钱协助诈骗者的“钱骡”将面临最高 12 鞭的酌情鞭刑,这包括了 CDSA 下的某些洗钱罪行。新加坡警方对任何参与诈骗的人员持严肃立场,违法者必将依法严惩。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4月29日 1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