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9日,23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 Yap Ching Gun(以下簡稱「Yap」)因參與投資詐騙案被判處七個月監禁及一鞭刑。
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CDSA)第51(1)(a)條,Yap 因涉嫌協助他人控制犯罪所得而罪名成立。他在該案件中負責從一名新加坡老人手中收取現金。
據悉,Yap 是通過 Telegram 被一名身份不明的人招募,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資金。受害者被騙,誤以為這些資金將作為投資資本存入一家名為「Maplerock」的虛假投資經紀公司。收取的資金隨後被轉交給一名 Yap 並不認識的男子。Yap 需對受害者至少 1,000,000 日元(約合 8,198 新元)的損失負責。
Yap 的判決標誌著在修訂後的 CDSA 法令下,首次對涉及詐騙活動的洗錢罪被告實施鞭刑。此前,隨著 2025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法律修正案,針對詐騙「錢騾」的酌情鞭刑制度正式引入。根據修訂後的法律,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人員將面臨至少 6 鞭、最高 24 鞭的強制性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將面臨最高 12 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了 CDSA 下的某些洗錢罪行。新加坡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持嚴肅立場,違法者必將依法嚴懲。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4月29日 1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