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国民服役是本地公民的责任。(图:Facebook/The Singapore Army)
在本地出生受教育,也有本地身份证的47岁男子,从小获得印度尼西亚公民权,称受印尼法律约束不得在本地服兵役,否则会失去当地公民权,因此没有在本地服兵役。法官裁定他处心积虑逃兵役多年,判他逃兵役罪名成立,择日下判。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Edmond Yao Zhi Hai面对自1997年1月逃兵役的罪状,案件经审讯后,他已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新加坡法律,只有未行使新加坡公民权利与特权的人,才可以获准延迟履行国民服役义务直到年满21岁,以待其放弃新加坡公民身份。
拿印尼公民权在本地受教育
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审讯中揭露,被告拥有的印尼公民身份,让他以为他不需要在本地服兵役。律师说,印尼的法律表明任何公民如果在别的国家服兵役将会失去公民权。
控方则说,被告小学到初级学院都在本地接受教育,不应允许他随意依照自己的个人便利而选择性遵守哪里的法律。
庭上揭露,被告于1978年在本地出生,父亲是印尼人,母亲则是新加坡人。他出生不久后,父母就帮他申请了印尼的公民权,取得印尼的出生证时还帮他取了个印尼的名字。
隔年,被告获得印尼公民权,也在1983年获得一本印尼的护照,父母也带他到移民与关卡局将被告登记为印尼公民。被告由始至终不曾拥有新加坡护照。
三年后,被告的母亲签署更名契约,声明被告是新加坡人,她同时申请放弃被告的印尼名字,改为现在的名字Edmond Yao Zhi Hai。他也一直在本地接受教育一直到初级学院毕业为止。
1990年,他获得本地的身份证。1996年,他收到服兵役的通知书,同年2月份,被告完成国民服役登记手续但同时提交了一封他母亲的信件,表明他持有新加坡和印尼双重国籍,但已决定要放弃新加坡国籍,要求入伍日期推迟到他年满21岁放弃国籍时。
娶新加坡太太 自由进出新加坡超过20年
之后,国防部中央人力局和被告一家关于被告履行国民服役责任一事来往了几次信件,被告也到国外求学深造。
2003年,被告写信给在印尼的新加坡大使馆表明他要放弃新加坡国籍,但没有通过。
2005年,被告和一名新加坡籍女子结婚,使用的是印尼护照。婚后,他申请成为本地永久居民,但移民与关卡局指他仍是新加坡公民,拒绝他的申请。
记录显示,自1997年到2021年9月份落网为止,被告一直可自由出入新加坡。2021年9月1日,他试图延长他的短期探访准证时,在逃兵役的罪名下被捕。2023年2月份被控。
辩方律师称,被告多年来使用印尼护照自由出入新加坡,让他一直认定自己是印尼公民,而不是新加坡人。
控方则表示被告找借口逃避履行国民服役的责任,漠视新加坡法律。
法官发表裁决时驳回辩方说的被告错误认为新加坡把他视为印尼人的说法。法官表示,被告清楚知道他即使持有印尼护照,他同时也是个新加坡公民,中央人力局也早就明确告知他必须履行国民服役的义务,但他却选择置之不理,分明有意逃避兵役。
法官也裁定被告没有按规定报到履行国民服役的罪行属于严格责任罪(strict liability offence),控方只需证明被告确实没有服兵役即可,无需证明他的犯罪意图。
法官将择日判刑。被告面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三年,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除了这项控状,被告也面对14项入境时没有出示新加坡护照的罪状,这些控状在审讯时暂时搁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