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0年10月19日晚上11时55分,发生在芽笼10巷的一起事件中,一对情侣与34岁的被告赛义德·穆罕默德·菲尔道斯在ABC Bistro与一名51岁阿叔发生争执。双方将阿叔从餐厅拖到路中央,轮流对其挥拳,甚至涉及女友脚踩阿叔的脸。被告被判坐牢12个月,面临四项罪状,其中包括蓄意伤人、偷窃和不诚实盗用财物,他在庭上承认了其中两项。
在事件中,被告随后站起来,从受害者座位拉起他,拖至马路中央,女友接着挥拳。被告将受害者从地上拉起,手指着他,握拳作势欲打,随后用手肘撞击其脸部,导致受害者倒地。女友继续对其挥拳,甚至踩在脸上。被告拉开女友后,两人转身离开。目击者帮扶受害者,但他瘫在地上,最终有人将其移到路边并报警。
被告代表律师称,被告并未预谋袭击,也不认识受害者。辩称受害者在事发前行为不当,甚至对被告女友有不当举动。控方指出,幸运地未有车辆经过,但批评被告未提供医疗帮助。指控中指出被告有多项伤人前科,包括蓄意重伤和使用危险武器,要求判处监禁13至16个月。被告女友也面临指控,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