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0年10月19日晚上11時55分,發生在芽籠10巷的一起事件中,一對情侶與34歲的被告賽義德·穆罕默德·菲爾道斯在ABC Bistro與一名51歲阿叔發生爭執。雙方將阿叔從餐廳拖到路中央,輪流對其揮拳,甚至涉及女友腳踩阿叔的臉。被告被判坐牢12個月,面臨四項罪狀,其中包括蓄意傷人、偷竊和不誠實盜用財物,他在庭上承認了其中兩項。
在事件中,被告隨後站起來,從受害者座位拉起他,拖至馬路中央,女友接著揮拳。被告將受害者從地上拉起,手指著他,握拳作勢欲打,隨後用手肘撞擊其臉部,導致受害者倒地。女友繼續對其揮拳,甚至踩在臉上。被告拉開女友後,兩人轉身離開。目擊者幫扶受害者,但他癱在地上,最終有人將其移到路邊並報警。
被告代表律師稱,被告並未預謀襲擊,也不認識受害者。辯稱受害者在事發前行為不當,甚至對被告女友有不當舉動。控方指出,幸運地未有車輛經過,但批評被告未提供醫療幫助。指控中指出被告有多項傷人前科,包括蓄意重傷和使用危險武器,要求判處監禁13至16個月。被告女友也面臨指控,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