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最高法院。(图:CNA)
(新加坡讯) 母女三人看似好心收留低智商女子,实为逼迫女子当奴隶差遣,夜里用铁链拴住女子避免她逃跑,并且对她实行各种酷刑,包括用钳子扭断女子脚趾、拿锤子敲掉牙齿,以及直接用手指戳伤女子右眼等。
在三人当中面对最多和最严重控状的母亲哈丝玛(73岁)周二(7月2日)在新加坡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7年10个月。
哈丝玛共面对17项控状,包括蓄意重伤他人、非法禁锢以及给警方假讯息等。两个女儿哈丝妮扎(43岁)与哈丝琳达(38岁)则已在2021年被治罪,分别被判坐牢3年和赔偿受害人1000新元,以及坐牢8年半。
邓碧云法官下判时斥责,哈丝玛对低智商女子诺莎尼卡(33岁)犯下恐怖的罪行,导致诺莎尼卡得承受严重的伤害与后果。
法官说,若非考虑到哈丝玛的年龄,法庭应判更重的刑罚。

被告实施的酷刑包括用钳子扭断脚趾、拿锤子敲掉牙齿,以及用棒球棍暴打头部等。(示意图)
没收受害者身份证和护照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6年中至2018年1月之间。根据案情,诺莎妮卡与哈丝玛的儿子是中学同学,诺莎妮卡经常上门找哈丝玛一家人,与他们的关系很好,甚至视他们为亲人。
2016年,诺莎尼卡与家人吵架后离家出走,并且开始寄住在哈丝玛的家,睡在单位客厅的地板上。哈丝玛与女儿当时表示诺莎妮卡无须付租金,但每月得还150元的洗衣费。
殊不知,诺莎妮卡入住该单位后,便是她恶梦的开始。哈丝妮札与哈丝琳达私下协议好,把诺莎妮卡当作她们的家中奴隶。母女三人扣留诺莎妮卡的身份证与护照,并指示她做各种家事。
对受害者实行残忍酷刑
有一次,哈丝琳达指责诺莎尼卡为哈丝琳达的丈夫口交,母女三人自那时候起开始以各种酷刑虐待诺莎尼卡,包括用钳子扭断她脚趾、用锤子敲掉牙齿、用棒球棍暴打她的头部,以及对她身体泼热水等。
案发期间,诺莎妮卡也被拴在家中不同角落包括厕所马桶上,她全身尽是被虐待后所留下的疮与伤口,时间一久伤口也开始感染发臭。
垂死边缘才送院
到了2018年1月16日,受害者已十分虚弱,在垂死边缘挣扎,被告的大女儿才报警,要求将受害者送进医院接受治疗。
不过,她们串通给警方虚假口供,称受害者离家出走投靠她们家才两个星期的时间,还说她来时就已病怏怏的。
受害者先是送往邱德拔医院抢救,医护人员原本担心她撑不过一、两天的时间。她当时除了身体大面积被灼伤外、十颗牙齿断裂,耳朵也永久伤残变形。
经过八个小时的抢救,她保住了性命,住院超过三个月后才出院。
据了解,诺莎尼卡目前已康复,并且可以从事一些简单工作。
两个女儿已被治罪
与被告一起被控的两个女儿——43岁的Hasniza Binte Ismail和38岁的Haslinda Binte Ismail早前已认罪,分别被判坐牢36个月和赔偿受害人1000元,以及坐牢八年半。
被告认罪后,控方陈情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7年到19年。被告的代表律师Amarick Gill则以被告年迈,而且放弃审讯节省资源,并且已为自己的行为向受害者道歉,请求法官判她坐牢15年就好。
法官指案件残忍至极,令人发指,若不是被告年事已高,将会判更高的刑罚,最终判她坐牢17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