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趁妹妹女同学喝得酩酊大醉,年轻老板在住家厕所非礼、性侵、甚至强迫对方肛交被判坐牢打鞭,他昨早上诉被驳回,遭三司痛斥乘人之危。
被告陈恩杰(28岁,译音)案发时21岁,他共面对两项性侵和非礼控状,指他在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时42分至早上9时28分之间,在组屋住家性侵年仅19岁的受害者,包括强吻、指侵和非礼胸部,甚至逼对方肛交。

被告陈恩杰。(档案照)
受害者是妹妹的女同学,她们和朋友在圣诞节晚上到不同夜店喝酒,直到隔天清晨5时回到事发单位过夜,却在厕所呕吐时遭非礼和性侵。
被告早前被判坐牢9年9个月4周,以及鞭打8下,但他不满裁决和刑罚,昨早在高庭上诉。代表律师指出被告否认非礼和性侵,并称衣服上残留的精液是他跟女友在厕所发生关系留下的,受害者在厕所呕吐时沾染上,并不能当作是肛交后留下的。
三司则反驳这需要几个巧合才能说得通,包括被告和女友碰巧在厕所发生关系、精液碰巧留在厕所里、受害者的衣服碰巧沾染到。三司最后裁定,受害者是可靠和诚实的证人,她虽然没有看见被告的脸,但从被告的声音和身形猜测,所以一开始没有报案,直到被告妹妹坦言被告承认用手指性侵她,才决定报案。
被告则不断更换证词,对部分案情也无法做出解释,因此驳回他对裁决的上诉。
针对刑罚,三司指被告乘人之危,利用受害者喝醉和无法反击的状态,侵犯举止越发猖狂,从强吻到肛交。基于被告投机行为,三司认为刑罚是妥当的。
被告自称无辜
被告下判后称自己无辜,恳求法官再次细查。
被告是Beef Bro牛肉方块的创办人之一,他周三早上诉被驳回后,在庭上向三司求情,称他是无辜,并指他绝不会侵犯一名女子,更何况是当时他父母都在家中,希望三司再次审理案件。
但三司指他们已经审完案件,被告挫败地双手捂著头,事后要求延期服刑一周,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