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自己喜爱停车位被占 男子刮花他人车被罚2000元

国家法院。(图:CNA/Jeremy Long)
一名男子因不满自己喜爱的停车位被其他车停放,竟刮花对方的车,结果被法庭判处罚款2000元。
48岁的被告Pang Kok Wai承认一项恶作剧的罪名,法官下判时,将另一项类似控状考虑在内。
事件发生在国大校园的停车场。案情显示,今年3月9日上午,被告开车到国大位于肯特岗路下段的10号停车场。从事起重机操作员的他在附近工作,经常把车停在那里,但当时发现停车场已爆满。
被告把车子停在远处,几分钟后回到停车场时,看到另一辆车停放在他最喜欢的第234号停车位。他于是拿出钥匙,将车子刮花,再走到工作地点。
受害者下课后,发现汽车车身有很长的划痕,最后花了428元进行维修。
调查显示,被告也在一个星期前,刮花另一辆停放在同个停车位的汽车。
被告在求情时坦承自己的错误,并对车主造成的损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