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展开一个半月的全岛扫黄行动,突击包括按摩院、夜店、酒店、住宅等61个场所,逮捕195人,起获及冻结超过75万元资金。
警方今早发文告指,刑事侦查局联合七大警署的警员,在9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在全岛各地61个地点展开联合突击行动,其中包括按摩院、公共娱乐场所、美容院、酒店及住宅单位等。
警方在行动中逮捕了年龄介于18至63岁的8男及187女,并查获手机、电脑、卖淫相关用品,以及超过15万元的现金。此外,警方还冻结了存有超过60万元的银行账户。
警方指,被捕的195人中,16人涉嫌协助卖淫活动,包括一名41岁的本地男子。他因触犯妇女宪章,已于上月23日被控上法庭。针对其他被捕者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妇女宪章,靠他人卖淫所得为生者,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和罚款高达10万元。重犯者可判监禁长达10年和罚款高达15万元。
任何人无论身处新加坡境内或境外,通过远程通信服务为他人提供或协助安排女性或女孩在新加坡从事性服务,均可被判处高达5年监禁,或最高10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处高达7年监禁,或最高15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侦查局局长、高级助理警察总监林玮扬感谢所有参与警员在行动中展现的专业精神和密切配合。
他说,卖淫集团带来的不仅是色情问题,这类活动往往与其他形式的犯罪有关,对公共安全与治安构成更广泛的威胁。
“随着这些集团日益利用科技并跨境运作,我们的执法工作也须与时俱进,无论是在国内执法,还是与海外伙伴协调合作。我们将继续打击这些集团,并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开放式按摩院业者
须申请执照通过评估
根据新规定,从12月1日起,所有开放式按摩院业者都必须申请第三类执照,并通过适任评估。
申请者也须提交建屋局或市区重建局批准有关场所用作开放式按摩院的规划文件。
开放式按摩院业者可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1月30日的一年宽限期内继续营业,但须在明年11月30日前取得第三类执照及员工所需批准,否则必须停止营业。
所有按摩院执照持有人都必须在店面展示警方发出的海报。
海报上将列明执照资料及主要条件,也会附上网站链接,让公众举报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