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换妻”强奸案主谋男今日早上上诉,提呈母亲的求情信,母亲称没钱聘请律师为儿辩护,每晚想起儿子都以泪洗面但不会放弃儿子,大法官虽不质疑母亲的诚意,但最后仍驳回上诉。
新加坡轰动一时的换妻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间。7名被告是年龄介于37岁至53岁的新加坡华族男子,4名受害人的年龄介于41岁至49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所有被告的身份,并以英文字母J至P作为7人的代号。

“换妻强奸俱乐部”主谋J男(42岁)因迷晕妻子,再将她交给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强奸,早前被判入狱29年和鞭打24下。(《新明日报》示意图 )
主谋J男(42岁)因迷晕妻子,再将她交给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强奸,早前被判入狱29年和鞭打24下。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昨日早上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并提呈母亲和妹妹写的求情信。
母亲在信中写道,由于丈夫身体不好,他们是没有积蓄的年长者,因此无法帮儿子聘请律师辩护,就连早前聘请辩护律师的钱也是女儿出的。
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母亲指儿子知道自己犯了错,对此感到痛苦和后悔,也担心他们日后的生活。
母亲说,希望可以尽快跟儿子团聚,恳求法官轻判,还说儿子为人孝顺,对妻儿非常好,有时不够钱也绝不向他们讨钱。
“有一次我看到他(被告)去买饭,只点了一个菜和蒸蛋,我当时很难过,但他说没关系,只要可以照顾老婆孩子就好。”
母亲也写说,希望可以给儿子机会悔过,并称儿子在2020年入狱至今,她都会定期探访,每晚想起儿子都会流泪,没有一日不思念他。
大法官指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非常严重,虽然不质疑母亲的诚意,但也不能因为诚意而轻判,最终驳回他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