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规定本地所有电动车充电设施须获认证并符合充电标准

电动车充电器。(图:法新社/JENS SCHLUETER)
《电动车充电法案》在国会提出一读。
新法案一旦通过,陆路交通管理局将有权力对电动车充电器的供应、安装、认证、使用和维修等进行监管。
法案规定本地所有充电设施必须获得认证并符合充电标准。充电设施也必须先注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
为确保公共充电设施可靠,提供充电服务、电池替换等服务的业者都必须获取执照,并遵循陆交局有关共享数据,以及维修充电设施等要求。执照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可申请更新。
法案也规定建筑和电力工程发展商在兴建中,或把总楼面面积增加50%上,以及获准把电负荷增加到280千伏安以上的发展项目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
这些发展项目的每25个停车位,必须设有一个充电桩,停车场电房也要有能力为每个汽车和摩托车停车位提供至少1.3千伏瓦的电量。
陆交局表示,法案一旦通过,预计将在明年下半年之前生效。
当局将给予供应商和业者时间做出调整,以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