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保所有人已下车致乘客跌倒双脚被碾 巴士司机被定罪

助理经理被下判监禁24周。(图:TODAY)
巴士司机在开走前没有检查是否所有人都下车,导致一名乘客跌倒,双脚被碾过,多处骨折。
45岁的马来西亚籍巴士司机Gunaselan R Subramaniam昨天(8日)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严重伤害罪名下被定罪。他将在下周五(15日)被判刑。
案情显示,被告是星柔快车公司(Singapore-Johore Express)雇用的巴士司机,该公司提供往来新马的交通服务。
2019年6月24日上午,被告驾驶一辆载有多名乘客的巴士,其中包括74岁的伤者Tuminah Sapie。
当天早上大约10点45分,被告在兀兰关卡出境大厅停下让乘客下车。被告开车离站时,巴士后轮碾过伤者的双脚,伤者躺在地上不停流血。
被告辩称,他的行为没有过失,也不可能危及伤者的安全。
伤者作证说,当她站在靠近巴士后门的台阶上时,感到巴士开动,她从巴士摔下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当她倒在地上时,感到双腿被巴士车轮碾过。
被告承认,在他关上车门开了一小段路后,感到巴士“开上一个路峰” 。
伤者被送往医院,她的下肢多处骨折,包括脚部、腿部、脚趾和耻骨部位骨折。
被告开车时在用手机?
副检察官称被告在开车时在使用手机,但被告的代表律师对此提出异议。
另一名乘客作证说,她在下车时听到被告在用电话,并且在停车让乘客下车后继续用电话。
伤者也表示,在下车时听到被告在用电话的声音。
被告将于下周五(15日)回到法庭接受判刑。
被告受雇于星柔快车公司,目前是一名永久雇员,一家五口靠他养家,因此获准从即日起至下周四(14日)往返新马两地。
因疏忽行为导致他人严重伤害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也可能被禁止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