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23日,王俊杰(“王”)[1],前本地企业服务提供商LW Consultancy Pte Ltd的董事,被控以下罪名:
四项《刑法》第477A条所规定的罪名,涉嫌共谋伪造账目;
七项《刑法》第424A(1)(a)条与第109条合并控诉的罪名,涉嫌共谋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及人力部(“MOM”)作出虚假陈述,内容涉及两家公司——易浩网络技术私人有限公司(“易浩”)与新宝投资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新宝”)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及贸易应收账款;
一项《刑法》第468条与第109条合并控诉的罪名,涉嫌伪造文件,意图欺骗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一项《刑法》第471条与第465条合并控诉的罪名,涉嫌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OCBC”)提交其有理由相信属伪造的文件;
两项《1967年公司法》第157(1)条所规定的罪名,涉嫌未能诚实履行其作为易浩与新宝董事职务的职责。
LW Consultancy Pte Ltd曾受雇于塞浦路斯籍人士苏海金与柬埔寨籍人士苏宝霖,为其各自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易浩与新宝——提供企业秘书服务。苏海金与苏宝霖曾在2023年一次重大的反洗钱行动中被捕。2024年4月,两人因包括洗钱在内的多项罪名被定罪,各判处14个月监禁。此外,苏海金与苏宝霖分别向国家缴交约1.65亿新元与6500万新元的被扣资产。两人亦已被遣返,并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王俊杰曾于2018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担任新宝的董事,并于2021年1月3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担任易浩的董事。
据指控,王俊杰涉嫌与苏海金共谋,伪造易浩2019至2022财年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及贸易应收账款账目,并在四次向IRAS与MOM提交的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他还涉嫌伪造一份易浩与SG-Gree Pte Ltd之间的协议,并将该文件提交给星展银行,作为开设公司银行账户的支持材料。
此外,王俊杰还涉嫌与苏宝霖共谋,就新宝2019至2021财年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及贸易应收账款向IRAS作出虚假陈述,并在回应华侨银行对某些交易的查询时,提交了虚假文件。
若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第477A条,伪造账目的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刑法》第424A条,以虚假陈述欺诈的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刑法》第468条,为欺骗目的而伪造文件的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罚款;根据《刑法》第471条与第465条合并,使用伪造文件欺诈的罪行最高可判处4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而根据《公司法》第157条,董事未能诚实履职的罪行最高可处5000新元罚款,或最高12个月监禁。
商业事务局主任戴维·周表示:“犯罪分子可能滥用公司架构,藏匿非法所得,阻碍执法部门追查与没收赃款。作为专业中介,企业服务提供商(CSP)有义务履行尽职调查,防止其服务被用于助长犯罪或洗钱活动。根据反洗钱义务,CSP在处理客户事务时必须保持专业审慎,并及时上报可疑交易。对于未能履行此项职责的CSP,尤其是那些与客户共谋规避尽职调查、欺骗金融机构或向当局谎报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机构,我们将依法严惩。”
[1]:2024年1月18日,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因违反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条例,已取消王俊杰作为合格专业人士及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作为备案代理的注册资格。详情请参阅ACRA的媒体公告。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月23日 上午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