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妻女争408万定存 长子:妹妹和陈如斯曾卖房套现860万

示意图(图:istock)
家庭医生过世后,三个女儿和遗孀为争夺他408万元定存对簿公堂!卷入纷争的陈如斯太太被大哥爆料,她和夫婿陈如斯几年前曾卖掉房产套现860万元,所以根本不需要父亲资助以买下洋房。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家庭医生Khoo Boo Kwee生前立遗嘱要将遗产平分给四个子女,但长女Khoo Phaik Ean Patricia和遗孀Ng Eu Lin Evelyn以自己是联名户头持有人的理由,拒绝交出约400万元存款,Khoo Phaik Ean Patricia的两个妹妹于是入禀法院向姐姐和母亲追讨;Khoo Phaik Ean Patricia是国人为先党创党人陈如斯的妻子 。
Patricia和母亲随后提出反诉,并将受益人之一的大哥Khoo Teng Jin也牵扯进来,要求身为遗产受益人之一的他,承认存款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
案件自本月9日开始在高庭审理,截至前天(12日),两名起诉人(即两个妹妹)以及答辩人Khoo Teng Jin和Khoo Phaik Ean Patricia的宣誓书都已呈堂列为证据。
医生遗嘱:子女平分财产 房子出售收益分五份
根据医生在2012年和2019年所做的遗嘱附录,他特别指明要大女儿或者她的家人买下自己生前在实乞纳的洋房;卖房子所得将分成五份,平分给他的太太和四个孩子,即每个人可分20%。
至于他其他财产就平分给四个孩子,除了408万元定存,还包括储蓄户头的存款、抽屉里的现金、俱乐部会员证、股票以及轿车。另外,他也在遗嘱附录中,把遗产执行人从三个女儿,改为大女儿和小女儿,并且指定两人提出8万元送她们的母亲。
起诉人和大儿子: 存款属于亡父 应按遗嘱平分
两名起诉人和医生的大儿子Khoo Teng Jin都在各自的宣誓书中表示,他们是父亲遗产的受益人之一;而在解读了父亲的遗嘱和遗嘱附录后,他们认为存款理应归入父亲的遗产。
他们说,患癌的父亲之所以把Patricia和母亲的名字加入成为联名持有人,是为了方便她们在必要时,可协助提款帮忙支付他的医药费。她们两人并没有贡献任何款项,只是协助管理户头,所以存款依然是父亲的,理应归入遗产。
大哥:遗嘱未写明存款用来资助大妹买房
Khoo Teng Jin也指出,父亲的遗嘱虽然指明要长女Patricia买过位于实乞纳的洋房,但没有写明银行户头里的存款是要用来资助她买房产。
Khoo Teng Jin说,他的父亲清楚知道大妹(Patricia)无需任何金钱上的资助,因为陈如斯和Patricia夫妇在2018年将他们位于弗兰克尔道(Frankel Ave)的房子售出,并套现了860万元。
医生遗孀继承娘家两房产
庭上也揭露,医生的遗孀,也是本案的第二答辩人Ng Eu Lin Evelyn是一名属于建国一代的退休教师,除了享有建国一代和退休公务员的医疗津贴服务外,她还有退休金。
Khoo Teng Jin说,父亲清楚知道母亲生活无忧,有足够的钱生活,无需将银行里的数百万元存款留给她,所以才只给她8万元的“红包”。
Khoo Teng Jin透露,除了退休公务员的福利外,母亲还继承了娘家位于东海岸路的两间房产,其中一间在2007年集体出售,另一间则是一间店屋。
两个起诉人的宣誓书同时揭露,父亲清楚知道母亲将店屋出租,每个月都有租金收入。
大女儿:户头联名就是为了照顾我和母亲
第一答辩人Patricia在其宣誓书中宣称,四个兄妹中,她和父母的关系最亲近,也是最迟结婚和搬出父母家的。她也说,自己和陈如斯结婚后,住在弗兰克尔道的私宅,走路五分钟就可抵达父母家,所以她虽然出嫁了,但还是时常回去探望父母。
她说,弗兰克尔道的私宅在2018年出售后,她发现父母隔壁的洋房刚好在出租,她二话不说就带着家人租下那间洋房至今,为的也是就近照顾父母。
大女儿:不能理所当然认为先生会帮我买下房子
Patricia还说,弗兰克尔道的私宅是陈如斯在婚前购买,是他的房子,所以即使先生有能力买下父亲的洋房,她也不能理所当然认为他会协助她买过父亲的洋房。而就她个人而言,她是没有能力购买的,她的父亲也清楚这一点。
此外,她的妈妈也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而父母都倾向避免入住养老院,希望可以在住家终老。
关于银行户头的联名权益,她说当初父亲带她们到银行加入她们的名字时,银行职员已清楚跟他解释,根据银行户头的条款,如果有联名持有人过世,在世的持有人有权继承打理户头里的存款。
所以,她认为在银行户头里加入她们的名字,是父亲照顾母亲和她的方式,一来希望用存款帮助她买过房产,二来是确保母亲有钱养老。
案件将于下周一(15日)在高庭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