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年龄在38岁至50岁之间的男女因涉嫌在购物中心和超市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而面临指控。新加坡警方在星期一(12月18日)发布新闻稿指出,这三人将在星期二(19日)受到法庭审判。
根据警方的声明,警方在9月8日接到报案,称来福士城购物中心发生盗窃案,一名50岁的妇女被指控从购物中心的商店盗取各种美容产品和食品。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不是第一次有关该妇女的报案。这名妇女分别于2月16日和4月8日在樟城坊(Changi City Point)和NEX商店盗窃其他物品。据估计,被盗物品总值超过1300元。另一名38岁男子于9月6日被捕,因9月6日在罗央坊(Loyang Point)商场的一家商店内连续三次盗窃物品。
在9月22日和27日,警方接到报案称武吉巴督西8道的一家超市发生盗窃案。裕廊警署的调查人员通过监控录像确认了一名妇女的身份,并于10月3日将她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名49岁的妇女曾于9月15日和26日两次从该超市盗窃物品。据警方资料,这名被捕妇女此前因2021年12月15日在裕廊东JEM商场盗窃案而受到调查,案件涉及的财物总值超过250元。
三人将在19日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名若成立,可判监最长七年,外加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