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70万元加密货币骗局 中国男子监五年

2024/08/08   •   5347阅
马来西亚加密货币挖矿诈骗案:男子王兴鸿被判五年徒刑,因设立虚假公司骗取670万元投资。他与公司首席科技官共同实施庞氏骗局,利用虚假数据承诺高额回报。详细了解该案的运作方式、受害者及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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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兴鸿被判坐牢五年。(海峡时报)

男子设立公司,谎称买下中国云南加密货币挖矿公司,骗本地超过700名投资者投资670万元,公司首席科技官因参与这项“庞氏骗局”,赚取逾13万元酬劳,被判坐牢五年。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王兴鸿(40岁),他面对13项欺骗以及抵触付款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的同谋包括一名叫杨斌的男子。杨斌于2021年4月20日成立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简称A&A),是公司主席及负责人。

A&A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间,向本地投资者推销一个加密货币挖矿计划。A&A谎称购入中国云南一间加密货币挖矿公司70%的股份,该公司拥有30万个加密货币挖矿机器。

A&A向投资者说,挖矿机器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乙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每天为投资者赚取0.5%的投资利润。

不过,这全都是幌子,A&A根本就没有购入任何加密货币挖矿机器或公司股份。整个投资计划实际上是“庞氏骗局”,A&A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之前的投资者。

调查揭露,共有超过700名投资者上当,涉案金额高达670万元。

被告是杨斌请来的首席科技官,主要职务是为A&A设计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能时刻监督投资状况。

由于公司没有进行任何挖矿活动,被告只是与中国的系统经理接洽,在应用程序里伪造数据。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赚取10万美金(约13万2559新元)酬劳。(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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