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鞭刑向来闻之色变。
甚至有人玩笑道:这么好的刑罚要引入啊!虽然讨论热烈,但也有很多小伙伴对于鞭刑只知存在而不知为何存在。
美国少年在本地涂鸦,被判鞭刑,美国总统求情也没有!!

这是新加坡很典型的鞭刑案例,还曾轰动全球。
1993年,18岁的美国青年Michael Fay随母亲和继父移居到了新加坡。
Michael Fay来到新加坡后,这附近的汽车可遭殃了!
本地社区内的墙壁和汽车被人用各色颜料涂得一塌糊涂,不少车子还被敲碎玻璃、戳破轮胎。
经过多方调查,6个月后终于抓到了这个“破坏之王”,而Michael Fay也很爽快的承认了是自己干的。
在Michael Fay的认知里,自己是青少年有“特权”,而且涂鸦也不是什么大事,顶多是罚款或者短期拘留。
他万万没想到,经过新加坡法院审判后,他被判刑监禁4个月,罚款3500新,以及6下鞭刑!

在当时,很多美国杂志都在指责新加坡太“残忍了”。
美国总统也亲自致函给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他表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就不用鞭刑了,可以选择罚款或是拘留。”
但王鼎昌以“新加坡司法是司法公正的国家,总统无权干预”为由拒绝了美国总统的请求。
不过,美国总统一再对新加坡施压,最终新加坡法庭还是将原本的6鞭降到4鞭。
虽然降到4鞭,但新加坡的鞭刑是很“刁钻”的,不是随随便便乱抽,执鞭人是专业受训,鞭子也是特别定做。
一鞭下去皮开花,每打完3鞭换一个行刑者,最终落下的鞭痕据说终生不褪。
而且新加坡鞭刑不是一次性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