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清潔工同天一小時內在校內不同地點強抱非禮甚至想強吻10歲女童,被判坐牢11個月又兩周。
1. 第一次非禮發生在食堂 抱住女童並用下體蹭對方
67歲的被告共面對四項非禮控狀,14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67歲的被告共面對四項非禮控狀,14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來源:聯合早報
2024年5月6日上午11時15分,10歲受害女童在食堂用餐後,走向垃圾桶扔垃圾。當時也在食堂的被告隨後叫住女童,並上前將手放在女童肩膀上,緊接著一把抱住女童,並用下體蹭對方。
女童趁被告鬆手之際掙脫,逃回食堂座位坐下。被告跟著再走到女童身邊坐下,一把摟住她的背,直到看到一名男同學走近,才起身離開。
庭上披露,十幾分鐘後,11時30分左右,被告趁女童準備回課室之際再次靠近她,這回還試圖強吻。女童轉過頭迴避後立刻走開。
2. 女童呼喊後逃離 尋求老師幫助並報警
可是被告沒有就此罷休。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約20分鐘後又伸出咸豬手。當時同個女童在校內體育館上體育課,正在獨自玩球。
被告這時走向女童,從背後一把抱住她,同樣用下體蹭女童,女童此時嚇得大喊:「不要碰我!」
被告鬆手,卻又立刻轉身面對女童又面對面強抱,還趁機摸臀。
庭上披露,女童下課後向老師求助,校方隨後報警處理。
參考資料:
1.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50514-6348589,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