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生效的新加坡僱傭法修正案,將影響43萬專業人員

2019年03月14日   •   2萬次閱讀

新加坡僱傭法修正案即將在4月1號生效。那麼,新的僱傭法有幾大變化,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呢?

01

專業人士和經理級別以上勞動者

將享受僱傭法的法定權利

新加坡僱傭法之前對於專業人士、經理以及文職雇員(以下簡稱PMEs)的保護很有限,而且月薪高於4500新幣以上的專業人員、經理和文職雇員不受僱傭法保護。

這個限制取消後,意味著所有這些人士也將享受僱傭法規定的法定權利了。這些關鍵法定權利包括哪些呢?帶薪年假、病假、住院假以及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等等等等!這項修改將使新加坡的 PMEs 43 萬人受益。

信息來源於新加坡人力部官網

需要敲黑板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產假!往往新加坡的勞動合同不會明確產假的內容,那麼對於作為外國人的PMEs來說,很有可能沒有僱傭法規定的12周法定產假。

據我所知,一些外國人在生完孩子兩個月後就回去上班了,就是因為薪水超過了4500新幣,生的孩子也不是新加坡公民(孩子是新加坡公民可以根據 Child Development Co-Savings Act 享受16周產假)沒有辦法享受法定的帶薪產假。所以這項修訂,將使許多外國人PMEs在產假方面不再被排除在僱傭法法定產假之外

另外,受僱傭法保護的員工,在公司轉讓某一業務時,相關的勞動合同應自動轉讓至新的公司名下。以前,對於不受僱傭法保護的員工來說,公司業務轉讓意味著合同終止。以後PMEs也受僱傭法的保護了,僱主如果轉讓部分業務,相關的PMEs員工的勞動合同也將自動轉移

02

解決勞動糾紛的機構

目前,有關非法辭退員工的糾紛是先在MOM(人力部)或者 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 解決。如果他們解決不了,則可以提交至勞動特別法庭(Employment Court Tribunal,簡稱ECT)來處理。新的僱傭法實施以後,所有勞動爭議將統一由勞動特別法庭來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解僱「的定義也將擴張,原來僱傭法中的」解僱「僅僅包括僱主解除勞動關係,無論是否有原因或是否給員工通知期。新勞動法將」解僱「的定義擴大到包含」勸退「的情形,即僱主強迫下員工主動辭職的,只要員工能夠證明他沒有自願辭職,則構成僱傭法中的「解僱」。

03

加班工資的門檻降低

目前,僱傭法規定,只有兩類員工可以享受1.5倍的加班工資,一是工資不高於4500新幣的workman(靠勞力工作的員工);二是工資不高於2500新幣的non-workman(非靠勞力工作的員工)。在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3400新幣的新加坡,這個分類可以說基本上把新加坡的白領都排除在外了。

新的僱傭法將把這個門檻降低,薪水不超過2600新幣的non-workman也可以享受加班工資了。雖然只是小小的變化,總歸是往更好的方向發展了。

總體來看,新的僱傭法

最重要的變化就是第一項修改了。

這也顯示了新加坡僱傭法

將慢慢注重保護勞動者的趨勢。

作者簡介:

於嵐,新加坡Duane Morris & Selvam LLP資深律師。Duane Morris是一家擁有100多年歷史,全球29間分所,800多名律師的美國國際律師事務所,Duane Morris & Selvam LLP作為其在新加坡的合營律所,多年來被認為是新加坡公司金融和爭端解決領域的傑出律師事務所。

溫馨提醒:

以上文章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只為提供信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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