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涉嫌欺騙的男子被捕後棄保潛逃,找人販子安排他潛逃到泰國,人販子助他偷渡到馬來西亞後,卻找人綁架他,還載他到洋房銬住他和打他,並向男子家人索35萬元(105萬令吉)贖金。
男子父親接到綁匪電話後,最後答應付8萬元(24萬令吉)贖金,並由一名男子楊鋒華(27歲)將贖金帶去新山交給綁匪。
楊鋒華落網後被控一項將超過2萬元(6萬令吉)帶出新加坡,觸犯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今早認罪後判監6個月。
被綁架的吳淳傑(41歲,無業)於2017年因涉嫌欺騙被警方逮捕,由父親吳福順(63歲、兼職汽車銷售員)保釋,但之後沒去商業事務局報到,吳福順也與兒子失聯。
原來吳淳傑聯絡上大馬籍的人口走私團伙成員黃達民(33歲),答應付1萬2000元(3萬6000令吉),要對方安排他從水路偷渡到馬來西亞後,再由陸路潛逃到泰國。
不料黃達民和他的同夥心懷不軌,派6個人在新山綁架吳淳傑。

人販子安排吳淳傑在樟宜碼頭(圖)乘快艇到奎龍,之後由第二輛快艇送他去新山,結果其間遭人綁架。(檔案照)
同年8月17日上午10時,吳淳傑在樟宜碼頭乘快艇到奎龍,之後由第二輛快艇送去新山,結果被綁架。
吳淳傑被帶到地點不明的洋房,綁匪向他勒索55萬元(165萬令吉)。他們用手銬銬住他,還動手打他。吳淳傑過後將母親的手機號碼給了綁匪。
傍晚6時,綁匪聯絡吳淳傑的母親,聲稱是大馬警察,說他兒子因沒護照和身份證被逮捕。
吳福順懷疑兒子被綁架,與綁匪通電話,對方向他索35萬元,以解決他兒子的案件。他聽見電話另一邊傳來兒子求救聲。雙方討價還價後最後贖金減至8萬元。
吳福順隔天按照指示交出贖金後,立刻向警方報案。(人名譯音)
吳福順準備80張1000元的鈔票作為贖金,按照綁匪指示在兀蘭關卡交錢。
8月17日晚上11時30分,吳福順來到兀蘭關卡,到了凌晨12時15分將贖金交給一名綁匪,對方過後將錢交給被告楊鋒華。
楊鋒華認識其中一名印尼綁匪尤斯都(26歲),兩人認識至少10年,他知道尤斯都經常進出監獄。
當尤斯都叫他幫忙把錢帶去新山時,楊鋒華心中起疑,但沒有多問就答應幫忙。
被告按照指示到黃埔通道的停車場,向一名男子拿了一個塑膠袋,裡頭有多張千元鈔票,對方要他點算鈔票。之後被告騎摩哆離開。
午夜12時到凌晨3時被告騎摩哆進入新山。由於款項數額超過2萬元(6萬令吉),被告必須向移民人員申報,但他沒有申報。
被告抵達新山,把7萬8000元(23萬4000令吉)交給尤斯都。他問對方錢的來歷,尤斯都叫他不要擔心,稱那是他做生意賺來的錢,尤斯都過後給了他150元(450令吉)當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