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新加坡公司後期維護有哪些?與香港公司一樣,新加坡公司成立後也需要辦理相應的維護工作,以維持其正常存續。通常,新加坡公司成立後每年需要辦理的事項有公司年檢、公司稅務申報等基礎的維護工作。後期維護相對簡單。
1、新加坡公司年檢
依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每家新公司註冊成立18個月內,必須在公司秘書的組織下,舉行第一次股東大會。其後每個自然年度內,且不超過15個月必須舉行股東大會(AGM)。股東大會舉行後1個月內需要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進行年度申報(即年檢)。

2、新加坡公司稅務申報
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一份,按照新加坡註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而對於公司股東人數不超過20人,且股東都為個人股東(無公司股東),每年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新幣的新加坡公司,則可以豁免進行帳務審計。而公司的稅務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1月30日。公司在申報稅務時必須提交包括Form C(或From C-S)表格在內的稅務申報表格,以及經審計(或未經審計)的財務帳目和稅務計算公式。

3、新加坡公司備存資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新加坡合法註冊的公司,需要在特定公共機構備存「控權人登記冊」以及董事登記冊:
(1)依照2017年頒布的法令,所有新加坡註冊或運營的公司、外國公司、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都必須建立並保留「控權人登記冊」備查,除非該組織獲得特別豁免可不備存「控權人登記冊」。
(2)按照現行《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需要登記提名董事登記冊,以便對該公司的重要控權人進行信息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