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前律師涉捲走客戶8萬8000元(約28.16萬令吉)後逃至國外,被國際刑警通緝,潛逃15年後,前日終於落網。
警方昨日發文告說,康錫明(55歲)曾是David Khong & Associates律所的律師以及經營者,他被指捲走客戶約8萬8000元後,於2007年8月逃亡國外,之後被列入國際刑警的「紅色通報」名單。
據悉,康錫明事後逃至中國,經過中國警方的協助和配合,最終鎖定嫌犯身份,並在前日把康錫明帶回我國。康錫明抵達新加坡後,隨即被商業事務局逮捕。
控狀指他在2007年6月11日到25日期間,私吞了客戶盧日方和張夢雲的錢財。據早前報道,這筆錢是客戶的賣房款。
他目前被還押接受調查,案件將在30日再過堂。若罪成,他將面臨終身監禁或坐牢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

康錫明被指捲走客戶8萬8000元後潛逃國外。(檔案照)
商業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無論嫌犯在本地何時犯案,或事後逃至何處,警方都將不遺餘力的追查。
警方也感謝中國公安的協助,並稱會繼續與國外執法機構密切合作,將罪犯繩之以法。(人名譯音)
根據早前報道,當時共有18名獅城人因涉及重大罪案,被列入國際刑警的「紅色通報」名單,康錫明也是其中之一。
國際刑警通報名單分七類,其中紅色代表著,190個成員國的執法當局,一旦發現罪犯下落,將把他們逮捕和引渡,成為「見到就捉」的通緝犯。
若這些嫌犯獲上訴成功、被捕及自首者,將從名單除名。
康錫明1992年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同年獲得執業資格,他也在2002年曾擔任商業事務局主控官,以副檢察司的身份參與前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交易員尼克·利森(Nick Leeson)偽造文件及欺騙的國際矚目大案。
後來,他獨資經營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主要處理房地產和民事訴訟案,但在2007年為盧日方夫婦進行房地產交易時,捲款潛逃,被列入國際刑警的「紅色通報」名單。
盧日方事後向律師公會投訴,經由調查,三司特別庭在康錫明失蹤兩年後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