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冰毒後允許15歲兒子共享 52歲女子判監四年

2026/06/07   •   649閱
令人震驚!一名52歲女子長期與丈夫在住所吸食冰毒,竟將吸毒用具大方留在客廳,甚至縱容15歲兒子吸毒,導致孩子在半年內染上毒癮。這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最終如何被法律制裁?本文為您揭秘這起觸目驚心的家庭毒品案件及法庭判決細節,警示家長切勿在毒品面前掉以輕心。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6/17865735.avif

被告每周與丈夫吸食冰毒一兩次後,把吸毒用具放在客廳,還允許15歲兒子吸毒,被判入獄四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每周在家中與丈夫一同吸食冰毒後,不但把吸毒用具留在客廳,還允許15歲兒子吸毒,導致兒子在六個月內兩三天就吸毒一次,女子被判入獄四年。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52歲的被告共面對四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包括吸食冰毒和允許15歲兒子吸毒等。她於承認其中兩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與丈夫及15歲兒子同住,她的現任丈夫是兒子的繼父。

為保護被告的兒子,法庭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2025年6月23日晚上約11時30分,被告因涉毒在住所被中央肅毒局人員逮捕。肅毒員從她的住家起獲吸毒用具,包括連接著水煙斗的管子和吸嘴。

被告在調查中承認,當天較早前吸食冰毒後,把這件用具放置在客廳。雖然吸毒用具屬丈夫所有,但兩人經常一同使用,還曾給過兒子另一件吸毒用具,而放置這些用具的客廳也是兒子會接觸到的地方。

調查揭露,2025年1月,被告的兒子曾在家中洗手盆內偶然發現一些吸毒用具,出於好奇詢問母親。被告當時回說,那是用來吸食冰毒的用具。

結果,兒子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每隔兩三天便會使用父母留在客廳的吸毒用具吸毒,毒品則由父母提供。

被告被捕後,尿檢對冰毒呈陽性反應。她承認,自2022年開始吸毒,且吸毒頻率逐漸增加至每周吸食一兩次。

控方指出,使用過的吸毒用具往往殘留毒品,而被告把用具留在客廳,意味著讓兒子接觸到幾乎可以肯定沾染殘留物的器具。若兒子出於好奇使用,很可能無意中吸入冰毒或有害殘留物。

另外,吸毒用具的設計也讓被告的兒子可以輕易把吸嘴含在口中吸入。被告既未警告兒子吸毒的危險,也未叫他遠離,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造成極大危險,並非單純的疏忽。

控方也指,濫用毒品法令第11B節條文旨在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免受毒品危害,目前並無相關公開判例。但鑒於上述加重刑罰因素,促請法官就這項控狀判處被告12至14個月監禁,吸毒控狀則判坐牢三年。

被告的丈夫事後被控四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他的案件定在6月30日進行認罪聆訊。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