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銀行識別、評估、管理和監督業務及風險敞口所涉及的重大環境風險,包括污染和森林砍伐所帶來的風險。
對於可能涉及造成煙霾活動的客戶,銀行應主動了解情況,評估客戶是否採取足夠措施預防和制止火患。
如果發現環境風險升高,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包括檢討融資條款、限制風險敞口,必要時終止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銀行識別、評估、管理和監督業務活動和風險敞口所涉及的重大環境風險,包括污染和森林砍伐所帶來的風險。
對於涉及造成煙霾活動的客戶,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必要時檢討融資條款,甚至終止業務關係。
金管局在前天(28日)發布的文告指出,銀行在評估環境風險時,也應考慮國家環境局根據《跨境煙霾污染法令》發布的相關信息。
如果客戶可能涉及導致煙霾的活動,銀行應主動接洽,獲取充分資料,以了解客戶在相關活動中扮演的角色和參與程度,包括是否採取足夠措施預防、偵測和撲滅火患。
當局指出,一旦發現環境風險升高,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降低風險,包括附加條件、檢討融資條款、限制進一步的風險敞口,或重新評估同客戶的業務關係。
如果客戶明顯違反環境法規,銀行則應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限制風險敞口,或終止業務關係。
金管局表示,支持本地銀行明確反對焚燒行為的立場,並注意到銀行將在必要時採取強硬行動。
金管局早在2020年發布的《環境風險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中列明相關監管要求,並在今年3月發布的《轉型規劃指南》(Guidelines on Transition Planning)中進一步闡述。
鑒於當前的煙霾情況,金管局已再次向銀行強調這些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