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政府一直在積極加強反洗錢和打擊金融犯罪的力度。為了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和監管效率,新加坡政府對企業服務供應商實施了更為嚴格的登記註冊制度。根據最新規定,所有在新加坡提供企業服務的公司,無論其客戶是本地還是海外,都必須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登記註冊為企業服務供應商,這一舉措旨在加強對企業服務供應商的監管,防止其被用於洗錢和其他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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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服務供應商法案,未註冊的企業服務供應商將面臨最高2萬5000元的罰款。此外,如果公司和有限責任合伙人持有的登記冊沒有更新或信息不正確,也可能會面臨同樣的罰款。這些嚴格的規定表明了新加坡政府對反洗錢和打擊金融犯罪的嚴肅態度。
反洗錢成為政府工作重點
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在國會提呈企業服務供應商法案,以及公司與有限責任合伙人(雜項修訂)法案二讀時表示,去年新加坡查獲了30億元的洗錢案,這使得洗錢問題成為近期公眾高度關注的話題。她強調,財政部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一直在不斷努力加強打擊洗錢,並將事件中洞悉的細節納入法案。
法案還針對不合規的供應商和公司高級管理層處以罰款,自2021年至今年6月,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已經制裁了41家企業服務供應商和註冊合格人員。在其中31起案件中,供應商或個人的註冊被取消或暫停。
不履行偵查和防止洗錢義務的供應商所面對的罰款將從2萬5000元提高到10萬元,公司高級管理層,例如執行長,一旦被定罪,也有可能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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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還試圖解決濫用代理董事的安排,英蘭妮表示,企業服務供應商協助安排代理董事是合法的,但這樣的安排容易被誤用,如果代理董事不履行受託責任,就可能導致非法活動發生。因此,只有企業服務供應商安排的人可以擔任代理董事,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最高1萬元罰款,企業服務供應商也須確保它們安排的代理董事是適合人選,否則可能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
新法案修訂旨在提升公司和合夥企業透明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公司與有限責任合伙人(雜項修訂)法案尋求兩方面修訂。首先,提高公司登記冊的信息準確度。未維護登記冊、沒有更新或未更正錯誤信息者,面對的最高罰款將從5000元提高到2萬5000元。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提供有關登記冊的信息,如果是虛假或具誤導性,將被定罪,最高可處以2萬5000元罰款。法案也要求公司和有限責任合伙人,每年核實並更新公司控制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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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了提高透明度,公司得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提供代理人員的全部信息,例如代理董事和股東的詳細資料,以及提名人的身份。當局將公開代理董事和代理股東的身份,但不會披露提名人身份。
英蘭妮強調,這兩項法案旨在加強新加坡的立法和監管框架,防止有心人士濫用公司和法人身份進行洗錢活動。她表示,這個問題不能僅靠個別利益相關者單獨來解決,包括公司和企業服務供應商的所有人,都必須在打擊金融犯罪方面各盡其職,保持高度透明,並履行反洗錢的責任。
新加坡政府通過實施更嚴格的註冊制度和罰款規定,以及提高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公司的透明度,進一步加強了對企業服務供應商的監管,政府鼓勵所有利益相關者共同努力,保持高度透明,並履行反洗錢的責任,以共同打造一個更安全、更穩定的金融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