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環境局昨天(4月18日)發布公告,環境局和新加坡食品局將加強執法,從6月1日起,在小販中心、咖啡店和食閣用餐後不歸還餐具和托盤的行為,將面對更嚴厲的執法行動。
6月起:
1.執法人員將記下不歸還托盤和餐具的食客的個人資料;
2.初犯者將不再只是接到口頭提醒,而是會收到書面警告;
3.重犯者則將接到罰單或被控上法庭。
此外,環境局也會從4月起,在亂丟垃圾的熱點地區設置遠程監控的攝像頭,以加強取締違例行為。亂丟垃圾的初犯者會被罰款300元,被控的垃圾蟲除了罰款,也可受法庭勒令執行勞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簡稱CWO)。
去年11月,環境局首次安排垃圾蟲到牛車水和丹戎巴葛兩個繁忙地段執行勞改令。今年7月起,勞改令將擴大到花拉公園(Farrer Park)一帶。
新加坡從2021年9月1日起實施這一規定,食客到小販中心用餐後須歸還托盤和餐具,也不能留下紙巾和菜渣骨頭等垃圾,違例者可接獲書面警告或面對罰款。
2021年9月1日開始在小販中心執法後,執法人員會先勸請食客遵守條例,若對方不聽勸才開罰。初犯者會接獲書面警告,若重犯則得面對罰款。 2022年1月1日起,當局也會開始在咖啡店和食閣取締這類違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