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反貪污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根據「透明國際」公布的2022年全球清廉指數排行榜,新加坡清廉指數作為亞洲第一。
但是你知道嗎?曾經的新加坡也是一個腐敗、貪腐嚴重的國家,但在李光耀在新加坡任總理的31年中確立了反腐敗四項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裡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沒有民主;法律上面沒有權威,這四項原則被嚴格執行,很快新加坡基本杜絕了貪污現象。

新加坡貪腐治理甚至到達什麼程度?吳作棟擔任總理期間,李光耀受到指控,稱他和兒子李顯龍買房回扣,反貪局立刻出動調查,不關你是什麼高官,只要收到貪污舉報,任何人嚴查不怠。
雖然反貪制度查到了自己頭上,但李光耀卻深感欣慰:「當局能調查我,證明了我所定下的制度是無私有效的。」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權利有多大呢?
任何新加坡公民,上至高官下至平民,乃至僑居海外的新加坡籍公民都是其監察對象。真真正正地一視同仁。
1960年通過的《反貪污法令》,更是授予貪污調查局:
可以在沒有逮捕證的情況下逮捕嫌疑人;
可以沒收貪污罪犯的全部受賄財物;
可以檢查和凍結嫌疑人的銀行帳戶,甚至可以查其家人帳目;
可以入室搜查、檢查和扣押認為可以作為證據的任何物品;
可以進入各部門、機構,要求其官員和雇員提供調查人員認為需要的任何物品、文件和內部資料。
雖然總理可以拒絕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但這類事件從未有過。總統候選人尚達曼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真有這麼一天,總統也會接受調查,因為這就是新加坡的制度。

「對一些國家來說,這或許沒那麼重要,但新加坡不一樣,也必須跟別人不一樣,因為我們沒有太多其他資源。我們現在擁有更多具備技能和才華的人民,但我們的制度才是讓新加坡與眾不同的地方。這個制度也讓我國在全世界受到尊重。」
貪污調查局也沒辜負李光耀和全體新加坡人的信任。
就在剛剛結束的黑白洋房一事中,接受調查的外交部長維文這樣評價接受的調查:「新加坡沒有一個調查機構比貪污調查局更徹底、更堅定,甚至可怕。」

貪污調查局調查過的高官,包括曾任國家發展部長的鄭章遠,近年則包括前民防總監林新邦。
鄭章遠在1981年至1982年期間,收下80萬元賄金,幫助發展商獲取地段。
林新邦則是在擔任民防部隊總監期間,向三家承包商的女高級職員索取性賄賂。他在2013年5月被判罪成及坐牢半年,並且是歷來因涉及性賄賂貪污案而被定罪的級別最高的制服隊伍人員。
以上兩個例子,由於涉案兩人知名度較高,案件也較廣為人知。

但貪污調查局2020年出版的刊物《貪污案件錄》(The Corruption Casebook)也提到:
「貪污調查局對貪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賄賂款項沒有設限。簡單地說,一塊錢的賄賂,也屬犯法。」
去年反貪局共接到234起貪污舉報,152人因涉嫌貪污罪行被控上法庭,全年的定罪率達到99%,由此可知貪污調查局的行事嚴謹、違法必究!
在新加坡,涉嫌貪污的人,無論來自公共領域或私人企業,無論你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會被貪污調查局傳召問話,也就是新加坡人俗稱的lim kopi(喝咖啡)。

在接受調查時的那杯咖啡是否可口,是否真的有咖啡,接受貪污調查局調查的人從沒有公開談過。
手中的咖啡再難喝,相信也不如調查來的更令人心有餘悸。箇中滋味究竟有誰知道,那就不必多言了。
